1979年“舞禁”初开时的情形
1979年“舞禁”初开时的情形
1979年,改革开放第一年。这年的除夕夜,消失多年的交谊舞第一次出现在人民大会堂的联欢会上。在那个国家级别的大型舞会上,人们嗅到了舞禁初开的味道。
大会堂里舞禁初开,民间迪斯科悄然流行。这个名字还是后来的舶来品,在当时人们都称之为摇摆舞。公园里开始有大胆的年轻人试着摇摆,他们的舞蹈引起了游客的围观,录音机里放的音乐是“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
那时候交谊舞仅在小范围里,男女之间私下保持着距离,摇摆舞更是时髦到极致的年轻人才敢为之的体验。
起先是1980年的清明节,一帮文艺青年开始在圆明园聚会。他们包括四月影会和星星画展的青年艺术家、诗人北岛、芒克以及后来的第五代导演何群。这些人去那边玩,聊天、跳舞。后来,吸引的人越来越多,思想比较开放的年轻人都去那里,露天舞会已经徒具形式,年轻人只是要一个固定的思想交流之地。
民间舞会潜行了有一年多,到了1980年6月,时风陡转。公安部和文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营业性舞会和公共场所自发舞会的通知》。
当时,根据公安部的调查,全国各大城市均出现在公园、广场、饭馆、街巷等公共场所男女青年自发聚集跳交际舞的现象,围观群众多时竟达万人,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问题。
《通知》将跳交际舞视为“舞姿低级庸俗、伤风败俗”的娱乐项目,称人民群众坚决要求取缔,并对营业性舞会的主办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严重的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一时间,交谊舞处境不妙。思想界乍暖还寒,“身体解放”的群众基础并不牢靠。那时的报纸上,就曾产生过集体讨伐交谊舞的一番讨论。那两年社会治安不太好,人们对于社会风气的普遍担心,集中到交谊舞上,穿着时髦几乎成了流氓的代名词,跳交谊舞被指第三者插足。到了1983年,党内开始抵制精神污染,社会上开始严打,交谊舞的热情降至冰点。那时候,不要说在公园里跳舞,就是晚上两个青年男女在一起走路,也要遭到警察的盘问。
1984年,街上流行红裙子。北京长安街上两个骑自行车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子,被摄影师李晓斌摄入了镜头。前面一个女子的裙子长度已经缩短到了膝盖以上,那是当年最时髦的打扮,来自于一部时尚电影的跟风。电影的名字叫《红衣少女》,讲的是上海纺织女工,比赛穿漂亮衣服的风潮。电影为那个年代的现实生活贡献了若干时尚新词,比如“斩衣”、“斩裙”,“斩得落花流水”,斩在当时差不多是炫耀、显摆的意思。片子一公映,立时成为时尚的标签,红裙子插着“恶魔”的翅膀,风靡全国。
那一阵子,妇女地位的大幅提高,男人给妇女背包,给妇女打伞,男人抱孩子,成为风潮。红裙子解放了肢体和思想,交谊舞的解禁重又提上了议程。
1984年10月19日,中宣部、文化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语气略微松动,改禁为限,这一做法,划开了中国娱乐业封冻的冰面。
随后,天津市领风气之先,搞起了舞厅试点。当时李瑞环担任天津市长,大搞舞厅示范,1985年4月,天津市文化局、公安局联合组建天津市舞会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舞会活动的管理,将全市营业性交谊舞会纳入统一管理的轨道,改变了之前多头管理、又管不好的局面。当年10月,这个城市已经有了56家营业性舞厅,并且运营正常。
1986年,王蒙复出,当上了文化部长,这个酷爱交谊舞的作家,上任之初,就干了一件大事:让交谊舞解禁。
据他后来在《王蒙自传》中回忆,当时,文化部、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公安部鉴于各地冒头的歌舞厅现象,还曾联合发文,严令不准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然而,人们需要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问题不是应不应该开歌舞厅,而是如何管理好的问题。作为文化部长,王蒙一上任就给交谊舞解禁定了调子。
当年,鉴于天津市的情况,文化部、公安部先后派员赴津了解舞会活动情况。之后,以《天津市舞会办得比较健康》为文,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通知。并在通知中指出:“从天津市和其他一些地方反映的情况看,只要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舞会是可以办好的。”天津舞会办得好,全国开始争相效仿,各省派了考察团,回去之后,就先从工会组织抓起。
1987年2月,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此举让中国娱乐业彻底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