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设立在沈阳的特别军事法庭开庭,对日本前陆军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主要战犯进行审判。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对其战犯的审判一共有3次,一次是远东国际大审判,一次是南京国民政府组织的审判,再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沈阳和太原进行的这场审判。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间,分别在沈阳和太原两地开庭审判45名日本战犯。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沈阳审判分为两个阶段,6月9日至19日,对铃木启久等8名军队系统战犯进行审判;7月1日至20日,对武部六藏(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等28名伪满战犯进行审判。
铃木启久案件是沈阳审判日军罪行的“一号大案”。铃木启久当庭供述,他所指挥的日军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遵化县鲁家峪进行“扫荡”、在遵化和迁安等县沿长城地区制造“无人区”,多次制造骇人听闻的惨案。其中,仅仅在潘家戴庄一次屠杀就残害和平居民1200余人。铃木启久在法庭上供述说:“(在潘家戴庄)把村民集中到一个广场进行了大屠杀。例如把婴儿从母亲怀抱中夺来摔死,剖开孕妇的肚子,把人活埋,堆上柴草点火把人烧死,或者用刺刀、机枪等武器,一下子把这个村庄屠杀了1280余人。进行残酷屠杀以后,又把全村房屋都烧毁,并掠夺那里的粮食、衣服等物资,对这个村庄真正实行了'三光政策'。……对此,我诚恳谢罪。藤田茂在法庭上承认,1939年中条山战役时,曾下令将8名俘虏作为教育士兵的活靶杀掉。1945年,在山东省海阳县索洛庄及其附近,为了对初年兵实施刺杀教育,就屠杀了男女老幼平民七八十人。 原731部队第162支队少佐支队长榊原秀夫在法庭上供述,1945年3月,他曾经用伤寒菌对4名抗日人员进行活体试验。在1945年,他的支队生产了870支试管的霍乱菌、伤寒菌等细菌,并捕获繁殖了大量老鼠和跳蚤,准备进行大规模的细菌战。
法庭审判显示,这些日本战犯在我国土地上反复进行“讨伐”“扫荡”,实行“三光政策”,毁灭成片的城镇和乡村,制造“无人区”和“无人带”,对中国的无辜百姓以枪杀、刀砍、水淹、活埋、火烧、放毒气等几十种灭绝人性的手段进行残杀。对被俘的中国抗日人员,除了使用酷刑迫害外,一批一批地当作“刺杀活靶”,供日本新兵进行“试胆训练”,甚至将被俘人员作为细菌实验的样本。
据抚顺战犯管理所统计,那里关押的982名日本战犯(包括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审判的36人),共杀害我被俘人员和无辜百姓949814人,并屯驱逐居民401万人,掠夺粮食3600多万吨、煤炭2.2亿多吨、钢铁2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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