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由此使人们对他逐渐产生了由衷的敬意。
连任12年南京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生前因其为官处世不喜张扬,做事低调,奉行“不争权揽利、不作威作福、不结党营私”的“三不”原则,在当年国民党和国民政府高层内部独树一帜,因而也使他倍受冷落,但却在死后能够留得一片赞誉在人间,让后世深切怀念和推崇备至。
林森担任国民政府主席一职十分偶然但也必然。1931年11月,国民党四大召开之际,以蒋介石、胡汉民、汪精卫等三派势力互相之间开始了激烈的权力角逐,胡汉民、汪精卫联合起来对付蒋介石,蒋介石“以退为进”宣布下野。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令各方面都能接受而又具有崇高威望的林森旋即被推选为民国政府代主席。当年12月28日,林森就正式当选为国民政府主席,而且一干就是12年,直至1943年8月1日在重庆车祸遇难。
林森一生洁身自好,生活力奉简约。他早年与老家邻村郑氏女结婚,两年后郑氏因病故去,便发誓不再续娶,无亲生子女,没有什么家产,也无三妻四妾,更无国民党内有些权贵那样奢侈淫逸的作风,这在当时的官场中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