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内退单位违法吗?
我未到法定年龄,被单位强迫内退,不服,官司打了将近二年,仲裁输了,一审、二审输了。仲裁理由是企业有用工自主权,法院说内退不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制度,而是企业人事改革所形成的制度,对政策问题应向有关部门反映(向市、省反映没有用,就差北京没有去)。说内退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争议,故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一审驳回起诉,二审维持原判。单位是垄断国企业,有专门的律师。被强迫内退后,每月生活费扣除“三金一险”只有几十元,上有老下有小,只打零工维持,官司是打不起了,上访也没有路费。问熟悉劳动法的专家、高手,单位‘一刀彻”强制内退,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国有企业富裕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