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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不到位玩忽职守酿事故

安全监管不到位玩忽职守酿事故

安全监管不到位
玩忽职守酿事故
王国楠
近日,某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玩忽职守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原系某市建筑管理站站长,建设安全监察站站长。2008年7月4日,某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对该市某工地塔吊进行了检测,结论是不合格,出具了检查整改通知单,并将结果告知了该市建设安全监察站。时任该站站长的王某只对施工单位下发了7份安全整改指令书,没有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暂时停止施工、查封不合格设备等处罚,以致在2008年8月4日,该工地塔吊在施工作业时发生事故,致二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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