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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啊?

我该怎么办啊?

我在2008年买了一层铺面是第二层,面积900平方米,铺面正面两个进门口处分别有两个灯箱位广告,共四个,面积共用20个平方,现在开发商告诉我,这四个灯箱广告位不是我的,是大家公用的,还告诉我你楼顶露天部分,归三楼使用,我该怎么办?现在我不是很关心楼顶,因为我用不着,我现在着急我的灯箱位广告,那可是在我的那一层啊,属于我的脸面啊,被别人占去心有不甘,当时记得签合同时说是什么格式合同没有什么更改的,我就按照开发商指定的地方签字就是了,在合同里面根本没有什么更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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