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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仓促的“危机公关术”,载入史册的司法败笔

重庆仓促的“危机公关术”,载入史册的司法败笔

2009年6月开始,重庆掀起打黑风暴。此后,媒体的报道铺天盖地,文强们、乌小青们、谢才萍们纷纷占据了头版头条。按重庆官方公布的数字,“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6件78人。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厅级干部12人。每一位贪官的落马,都引起媒体的穷追猛打。被查处官员们有声有色的“猛料”,更是是媒体最喜欢深挖的对象。每一篇报道,都引来网友成千上万条跟帖,一片喊杀声,再附以无法形容的或恶毒或下流或……的攻击。

    不可否认,在打黑风暴中,最扬眉吐气的当然是那些曾经受压迫受欺凌的受害者,社会治安好转给普通民众带来的安全感,也会使人称赞打黑运动,情不自禁地哼起那首著名的红歌《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

    另一方面,打黑风暴则使某些人备受煎熬。最受煎熬的一是涉案的当事人,二是涉事单位的头头脑脑们。因为人们要追问,重庆为何“黑社会”猖獗?重庆的保护伞为何那么多?公检法和政府部门为何那么多人涉黑?谁养肥了文强这位公安局前副局长的上亿身家?重庆的官场都这么“黑”吗?一把手们都干嘛去了?面对这样的舆论重压,涉事单位的头头脑脑们不可能装聋作哑。不排除有人暗自窃喜,但更多的人会自感脸面无光,甚或夜不能寐。有人会把这样的事与单位的声誉、领导的责任、重庆的形象联系起来。如何引开舆论的矛头,把重庆从这种漩涡解脱出来,是对重庆方面危机公关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

    这不,“够傻”的李庄律师送上门来了。

    李庄律师竟然敢说警察刑讯逼供龚刚模,敢跟监视会见的警察顶牛,敢……,而且还收那么高的费用。正愁没机会立功的龚刚模经“多次谈心”,和正愁找不到机会引开舆论矛头的重庆公检法机构,这回同时遇上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被《中国青年报》和记者郑琳、 庄庆鸿贬为“混迹”北京的李庄自然不是重庆的对手。12月12日,李庄被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刑事拘留。13日,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宣告逮捕。14日,案件尚在“侦查”当中,重庆警方就不惜“泄露”国家秘密,抛出了一份杀气腾腾的“文革”腔新闻通稿,《中国青年报》改头换面之后抢先独家以《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被捕记》为题报道。随即,新一轮的舆论被引爆,矛头一下指向律师,媒体的头条纷纷被李庄案的报道取代,这回社会关注和网友们毒骂的尽是律师。重庆公检法终于从舆论的重围中冲出来。此后的媒体高潮一浪高过一浪。30日李庄案开庭,双方激辩16小时。2010年1月8日,李庄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有关此案的报道抢尽了媒体的头条。重庆公检法这次的危机公关战似乎是大获全胜。

    李庄案从刑拘到判决不到一个月,创造了刑事诉讼效率的世界记录,创造了一个“重庆速度”。

    但是,这样的“重庆速度”,除了显示行使权力的决心、感受行使权力的快意之外,实在看不出任何可赞美之处。这样的“重庆速度”,注定要在中国的司法史上留下败笔,在国际司法史上留下笑柄:没有法律依据的上级检察机关的公诉人代理下级检察机关出庭公诉,没有出庭的“同案犯”作为证人“指证”李庄,“同案犯” 证人的证言只是公诉人“宣读”了之,拒不出示给被告人和辩护人看,不让质证。

    在媒体的众目睽睽之下,这样弄不是欲盖弥彰吗?!要治罪李庄的证据这么经不起质证吗?重庆的司法颜面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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