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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盼法律专业人士给我点意见!!!急

急盼法律专业人士给我点意见!!!急

各位律师
           您好;
      我一个亲戚开了家废品回收店;最近因一次意外被抓到看守所了;原因是因为收购了几个小偷偷出来的一些赃物。因为小偷被警察逮住了;被小偷指认出我亲戚家收购了一些废品;警察过来时我亲戚就把收购的废品都全部拿出来了;但还是被警察带走;现在还被关到看守所了;派出所发过来的通传单上说拘留一个星期;我们到看守所找人也被告知哪几个小偷的案子未结案我们就不能探望。(注意:事件中收购的废品总价值不超过400元人名币)请问下您;我亲戚构成刑事犯罪了吗?如果构成会有什么处罚!!!!请问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急盼你的答复;谢谢!

[ 本帖最后由 萧枫 于 2010-1-27 1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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