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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物致人损害的问题?

抛弃物致人损害的问题?

一幢楼的屋顶上扔下一个好像是太阳能热水器的一个金属物件,砸死了楼下的一个孩子,于是死者的父母亲就将整栋楼里的住户(一楼的除外)都告上法庭。
这种情况已经有很多案例,判决支持的和不支持的都有。学者们的意见也五花八门,例如王利明支持,张新宝反对。
实践中把它作为一种共同危险行为,更多的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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