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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问题

民间借贷的问题

有一个案件,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但有一个证人证明双方口头约定利息是一分,可否判决利息?请问各位法律专业人士?
最好不判吧,当然,借钱的同意除外。。。
仅供参考,谢谢
1. 双方是否约定了利息,这是个事实问题,由法官根据证据裁量认定。

2. 依照楼主所述,关于是否约定了利息,有两个证据,即欠条和证人证言,按照证明力判定规定,欠条的证明力高于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因此本人认为应当认定为:未约定利息。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7条。

关于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依据:http://www.zhangsirui.com/question_01_civil/077/077.html
仅仅有证人证言不足以作为判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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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一个证人作证,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不能认定一分的利息,因借条中并没有约定何时还款,不能计算利息,应当从催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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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支付利息的证明就更有保障了!
那应该就可以认定利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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