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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无知 走入歧途 最终良心难安 选择自杀!

年少无知 走入歧途 最终良心难安 选择自杀!

我想请问一下有关于{17岁}少年所犯的法律和裁决是否是对.我有个朋友十七岁 他曾经因为要外出打工 家里困难给不了他的路费 后来他愚走歧途 骗取了 他一个朋友的摩托车  将其车以1150元卖给他的另一个朋友 他走之后三天车主便找到了自己的车.并无诉告他. 既然车已物归原主 .他又没有《杀人放火 贩卖走私》为何警方还要通缉他呢? 最后导致他选择自尽.《我在此想说句真实话 我们那里的警察 有钱就办事 没钱鸟都不鸟你.有钱人就算犯了法黑的也会变成白的 白的也会变成黑的 在我们中国法律条例上是否有这么一条?》在此我实在想不透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 不知大家对此事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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