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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问题

押金问题

我的房子于2010年12月9日出租给一个人,租期一年。今年3月份她违约不租了。她走时水费,电费都没有付。我房子空关一个多月到4月11日才租出去。

合同附则有一条合同期内退房乙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配合看房保证房东利益不作违约处理

现在他告到吴中区法院要我退押金1700,法院调解员也要我付押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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