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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房产加名字的问题

婚前按揭房产加名字的问题

我和老公07年12月结的婚,房子在2007年9月27日购买(那时我已在做月子,因为老公调户所以要在深圳买房落户,那时还没有结婚,怕落户时手续麻烦,房子也没有写我的名字),房子总款70W,首付了17W5。房子的首付是男方出3万,我出了2W,借了12W,(首付17W5)现在正在还贷,要还20年。听说正在按揭的房子不能加名,所以想写一份协议,约定房子为二人共有。
请问:1、协议是婚后五年制定(现在拟定)
2、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该如何写?期 4要不要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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