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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维权

房产维权

您好!
      我株洲的,于去年9月份以商业性质买的安置性质的安置房,首套房,他说是安置性质的要先交总房款的一半,办了公积金贷款之后就可以退30%。9月份交的房款的50%,那是先签的协议,说10月份才签合同,说是13年2月份交房,但是在协议中没有写。结果到了元月份才签的合同,签合同时已经交了交房时的公共维修金啊,乱七八糟的钱,合同中写6月30号交房,可是马上就要到30号了,房产商又说按期交不了了,说是天然气和水电线路要从村中和某公司过,没有协商好,要到9月份去才能交房。因为开发商的一再不讲诚信,让我对开放商的诚信有所怀疑,我现在想到交房期退房,不知道可以不,要负什么代价不!请指导!
合同中写的是2013年6月30号交房,开发商说要到9月30号才能交房。现在购房合同没有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也没有。如果要房子我现在应该联合其他业主做些什么。要是现在不要这个房子了,会赔付开发商钱吗。或者怎么 维权呢 ?如果不要房子,还有就是合同中说,如果延期交房超过90天,可以解除合同,我不知道我应该什么时候和开发商谈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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