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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与黑恶势力的攻守同盟

中国青年报与黑恶势力的攻守同盟

打开满纸谎言的中国青年报,不是报导性,就是在说病。显示出中国芸芸众生的青年女性,在中国青年报的舆论导向下,走向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之路。现在,中国青年报的矛头,要指向深层的地方,在江西熊新兴团伙案件辩护律师的穿针引线下,中国青年报的舆论功能,终于和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的老大们密切结合起来。那些所谓的记者,那些自诩为我们社会良知的代理,挥舞起无事生非的大刀,极尽谣言公司之所能,以黑恶势力团伙代理人般的凶悍,砍向了正义,并在各种场合为黑恶势力鸣冤叫屈。

在九江中院公开审理江西涉黑第一案后,江西抚州人民,无不奔走相告,无不快慰恶贯满盈的熊新兴团伙覆灭。这个案件,一直牵动着全国人民注视的目光,也引发了中国青年报式的黑色幽默。

中国青年报派出记者下九江。调查中,他们发现九江中院居然提前预收了罚金和赔偿金。于是,中国青年报凭空妙手就大发感慨,遂杜撰了《九江中院审理江西涉黑第一案收取被告74万》的新闻。从而,公开迈出了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的一步,表明中国青年报正式与黑恶势力签定了攻守同盟。

现在真实的情况,早已经没有人肯为公家的事引火烧身了。九江中院涉及的这笔罚金,如果收到法官自己的腰包里,则是真正的腐败。但是,有财政部门的收款凭证,有法院刑事惩罚的判决。怎么能定义说是腐败?或者是违法所得呢?而现在,还有谁傻乎乎的为国家的事,给自己找麻烦、背黑锅呢?随后的客观报道证实了这一最基本的判断。

看中国青年报的很多报道,就象看到了1万年后的科幻小说。早在大跃进年代,中国青年报就捏造出最著名的粮食亩产130万斤光合作用的新闻原理。中国青年报的生花妙笔,又能把这个事砸到毫不相关的人身上。中国青年报的一贯正确,伏笔了1990年代中国最大的新闻黑金案。因为此,1991年,当时的中国青年报副社长胡敬署与多名编辑、记者,共同陷入多起新闻黑金案,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察。后,被人民法院依法严惩。

据说,1995年前后,首都新闻单位涉及案件报道的开价是4——5千元。现在是多少?象我们这样的外行当然不清楚。不过,当我们看到个别媒体对涉及巨额资金的案件报道,当我们看到个别媒体对那些涉及人命关天的大案要案的评判,当我们看到那些有雄厚资金支撑,有强大物质力量保障,有可靠的保护伞做后盾依托的黑恶势力,就应该知道,搞此类报道的记者等,是不能等闲视之的。

对罪犯需要加强人权的保护,是不断强调的话语。这话在有7000万人口处于年收入700人民币以下,并呈绝对贫困人口不断扩大的状态下,就显得格外动听了。因为没有人去关注贫困人口的人权保护,罪犯的人权显然比贫困人口的人权更重要。而对罪犯的人权保护是应该落实在法庭上。还是落实在媒体动听的话语上?邱兴华等案件说明,一些专家早已经与杀人犯、黑恶势力等,签定了荣辱与共、患难与共的生死契约。熊新兴团伙案件说明,中国青年报已经沦落为黑恶势力雇佣的打手,他们对罪犯充满期待与共同的人文般关怀。

监督司法是正常现象,司法也需要各种监督,以强化公平、公正。都说绝对的权力是绝对的腐败,绝对不受控制的新闻权力也可以演化为惊人的腐败。因此,黑金新闻现象才不可忽视。它直接损害党和国家的信誉,恶性危害公平、公正与和谐社会的建立。而打击各种腐败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政策,是民主、法治、进步的需要。中国青年报的变态人文,曾经误导了我们国家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同时,司法机关应立案侦察,以制止误导社会的黑金新闻。
这不是在说无党派吗?
呵呵
除恶打黑,更应该清理象中国青年报这样变态的人文!
我们不禁要质问:中国青年报,你将把我国的青年引向何方?你将把我国的未来引向何路?黑恶势力的泥潭吗?
法院处理黑恶势力,肯定是伤了"记者"的心.就像处理恶魔一样,也会让"专家"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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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是披露法院与黑恶势力黑吃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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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不为人知的事不会戳到哪个的痛处吧?
让人说说也怕吗?
法院自己不会维权吗?
那青年报又不是打地摊的街头油印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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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我没看过,对熊新兴案也不算了解。但看过主贴后,主贴说“中国青年报与黑恶势力的攻守同盟”,从逻辑角度看就让人有疑问。如果真是中国青年报与黑恶势力的攻守同盟,那中国青年报说法院收了所谓的“黑金”对熊新兴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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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有点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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