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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根一族”的迷惘

“无根一族”的迷惘

我,来自湖南的一个普通农村大学生,当时考上大学时,户口就转到了大学里。2001年师大毕业来广东找工作,找到做教师的工作,户口也一并转了过来,十几年来买房、结婚、生子,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都在这边,俨然是一个广东人了。2001年父亲意外过世,只有母亲一个人在老家生活,家里男丁只有我一个。
    很惭愧,这十几年间,母亲还是住在我们以前的四间老房子里面,虽然2003年翻修过,但也不是很好住,夏天不够凉,冬天不够暖。想买个空调给她装上吧,大家都知道农村的房子都是一样,虽然吊了一下顶,但透风,母亲说不要买了,吹吹风扇也挺好的。我很想给母亲建一幢新房,请问大概要办怎样的手续,是以我的名义建还是以我母亲的名义建呢?(我已在广东购买商品房)如果以我母亲的名义建,那到时我母亲百年之后,新房和旧房及周边的自留地还是不是我的呢?算不算我继承她的遗产呢?这个问题我迷惘了很久,也纠结了很久,请明白人能解我心中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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