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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我因土地纠纷开过两次庭审,所有材料和事实都证明对方非法占有我的土地,但都被驳回上诉。我也知道对方关系好,但关系好就能操纵法律吗?是不是我们老百姓就该投诉无门呢? 我的证据都是正规法律事务所取证、并当事人手印签名。而对方所谓的证据都被当庭指出是作假行为,这让我们老百姓情何以堪啊!
   我是江苏连云港人,因常年在外打工,二轮土地承包时未回去办手续,但村里并未将我的土地收回。我嫂子趁机伙同村会计将我的承包地领取归她名下。在庭审时村主任当庭指出她的所谓一折通并未经过村委会研究决定,村委会并不知情。为此村委会组织加以调查了解,认定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应该归原告所有,并出具书面材料及村委会印章,说明涉案土地确实是原告的。但是二次庭审时法院认为应该由乡政府确定涉案土地的所有权,而乡镇府接待人员却让我跟对方抢收抢种。这是什么情况嘛...难道非得弄出点事来才行么...我该怎么办啊......继续上诉的话我该起诉谁呢?二次庭审判决书上说是终审判决,是不是不能上诉了啊....

土地纠纷

如果是这样,法律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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