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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律师协会放任刘继业律师违法代理交通肇事案

天津市律师协会放任刘继业律师违法代理交通肇事案

事情发生在2007年8月6日,我儿子徐哲于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被汽车撞伤,当时血流不止,危及生命,病危通知多次下达,车祸造成了急性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左耳急性中耳乳突炎。对方全责超速且持有假驾驶执照。死里逃生后依赖亲戚家人的照顾和医院细心治疗才逐渐恢复,当家人准备迎接新的生活希望时,却被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的刘继业律师把我们全家推入无底深渊,让我们窘迫的生活更加艰难,雪上加霜伤口撒盐。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刘继业律师为原和平区司法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其个人向我们表述是一位资深律师,在对肇事方杨中华撞伤本人儿子徐哲并造成重伤案件中,因是对方假照超速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自述案件问题非常明了,案件问题非常简单,可以为我们争取更多的财产赔付,并且可以为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及刘继业个人牟取更多经济利益而毛遂自荐。后我们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雇佣协议,刘继业为本人儿子全权代理人,却处处不为受害人维权,反而为侵权人打开绿色通道。该律师违法处置案件问题如下:

一、        刘继业律师事实证据不予调取(肇事方地址,肇事方挂靠单位,肇事方车辆强险商险所在地),不积极为原告进行举证,延误调查取证上诉事件以至错过最佳案件调查取证机会,以至司法机关不能有效的对对方重大犯罪的进行合法处理。

二、        开庭时该律师无故不出庭,临开庭之前突然通知我们更换律师出庭,该更换的律师在开庭时未做出任何案件的阐述和被害人收到伤害的诉求,只是敷衍了事的完成了出庭,全权代理律师无故不出庭,未能尽到律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这就是亵渎法律藐视法庭的表现。

三、        当时本人儿子徐哲在天津顺众超市工作,病历上清晰写明,刘继业律师不积极调取证据,以至判决书上认定无工作,以至误工费从案发至今已近十年对方未予赔偿。该店地址是南开区向阳路24-28号的总店,因该店选址比较明显,部分商品较其他周边超市有价格优势。周边群众,商户等都比较熟悉该店地址,刘继业律师竟以未找到该位置为借口,不予调取工作记录。刘继业律师是未找到还是根本未去找呢?


四、该车辆其挂靠单位刘继业律师不进行调查,且该肇事车辆有强险和商业险,法律规定应第一时间进行赔付,可刘继业律师却故意不调查取证。
五、刘继业律师自定拟诉出名誉车主行为车主这一无法律依据的自创名词妄图篡改法律,将法律尊严践踏,向守法者公然挑衅。
六、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车辆在无任何资产担保和资产抵押下人和车无影无踪,法院公告多次肇事方不见踪影了无音信。后我们找到交通对他们说收到了法院放行条例将其肇事车辆放行,法院说遵循了原告的诉讼代理方的诉讼请求。当时孩子还在医院生死未卜,治疗阶段需要大量资金进行治疗,按常理说谁会同意肇事方车辆无故放行,这问题无量律师刘继业也脱不了干系,应惩治恶徒刘继业。
七、法院违法不公判决后我们第一时间写出上诉请求,却被刘继业律师层层阻挠。不予以递交材料以致上诉时效过期,不能进行有效合理上诉,将上诉权剥夺,也是侵权。
八、肇事车辆在未解决肇事问题且未予以赔偿下,过户转手两次现在车辆不知去处。
九、原告事实证据摆在眼前,刘继业律师擅自隐瞒,不予重视理睬,将我们有利证据骗取,原始证据故意弄丢,对方口头说明却做证据依据。

2011年三月我们向律协详细反映了该律师违法处置肇事案的经过,律协当时组织了听证会,面对我们确凿的证据下,刘继业和律协听证会团体信口雌黄,避重就轻,重点涉及刘继业律师违法处置该案件的问题闭口不答。律协纪律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是四方君汇的成员,面对律师残渣刘继业诸多问题导致受害人不能依法维权,并且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不可挽回的财产和精神创伤视而不见。最后只是给刘继业一个训诫行业处分,天理何在。刘继业不但不维护受害人权益,还百般刁难我们处处困境之时,还向我们常期索取钱财说是方便之用,有次递送材料他说着急走没带钱,让我们出路费,我们给其出了路费后,发现这丫的坐公交车走了,就算公交往返4元,每次找我们要的够几十次来回。因为他的违法代理我们清晰的案件被他做的错综复杂,以至我们合理合法的要求不能得到,因为他的违法代理治疗赔偿没能得到,以至我孩子至修补颅骨手术前,长期剧烈呕吐眩晕造成生理心理极大影响和创伤。如果说肇事者是恶魔,那么这律师就是撒旦,伪善的面容下披着执法者的外衣却茹毛饮血般的蚕食受害者家属,把法律的公正公平抛之脑后,在践踏法律之后,在受害人的血泪之河中讥笑、肆意嘲笑。为觉得给肇事方犯罪分子打开绿色通道,而不受法律制裁而沾沾自喜。但那是不肯能的!我们坚信总有一天有拨开云雾的一天,违法者注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被害人家属一个清白、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天理、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干净透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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