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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无良房地产商违约坑人

本主题由 ~花溪~ 于 2011-9-19 08:44 审核通过

【紧急求助】无良房地产商违约坑人

本人于2007年10月在海口市滨海大道购买一套商品房,当天付清首付,并在售楼经理的陪同下到建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 我将公司的职位收入证明信连同6个月工资单交给售楼经理,经理以公司证明信是英文信需要翻译为由(我当时在国外上班), 未上交给银行. 并且索要了3至5张有我签名,手印的白纸. 2007年10月-2007 年 12 月期间, 房地产商2次用假公司证明为我办理按揭, 均被银行驳回.

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 我们多次询问按揭情况,并提出退回首付. 房地产商告知,退回首付是违约行为,并承诺继续办理按揭,再次索要了我的公司收入证明.

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 房地产商既未通知按揭办理情况,也没有协商处理方案

2010年3月, 房地产商因海口房地产涨价, 要求我们撤销备案, 解除合同,或者涨价20万全款购房. 我不同意.,要求按合同原价全款购房. 协商未果. 房地产商随即给我寄发一封单方面撤销合同的通知. 我2010年4月向房管局寄发了一封非人到场,不可撤销备案的申明., 并开始积极进行法律咨询,寻找律师.但由于在国外工作,不方便联系律师,直到2011年3月才正式起诉房地产商. 2011年5月开庭, 9月一审判决 我方败诉, 要求我赔偿违约金1万元,并解除购房合同. 理由如下:
“因原告于2007年支付首期房款后,明知提供的材料不能办理银行按揭,在合同签订长达三年半的时间内,既不提供新的办理银行按揭的材料,也不与被告商量以其他方式支付购房余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本院不支持原告该诉讼请求.”

以上理由与事实明显不符合,并且没有证据支持. 这是我买给父母的养老房,不想就此向房地产商低头, 准备上诉 但不知胜算多大, 望各位网友以及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给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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