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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发【2006】22号)文件已被压制5~6年为何不执行?

(苏人发【2006】22号)文件已被压制5~6年为何不执行?

2006年江苏省又下发了(苏人发【2006】22号文件),明确定性计生系统为“全额财政拨款编制”单位,在“和谐的贾汪区”我们继续享受着“自收自支”非人般的待遇。只要上级领导来徐州市贾汪区检查,贾汪计生局的领导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说我们的待遇比国家公务员还要好。
每年贾汪区基层计生站(办)征收社会抚养费约4000万元,贾汪区计生局从中截留30%,区、镇两级政府再挤占一部分,政府责任状中计生“事业费投入每年每人不低于38元”,政府从未实施过,此举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
工资现在才涨到2000余元还经常拖欠几个月,无任何保障,住房公积金每月72元,这到底是属于那般标准待遇?

此举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

2006年江苏省又下发了(苏人发【2006】22号文件),明确定性计生系统为“全额财政拨款编制”单位,在“和谐的贾汪区”我们继续享受着“自收自支”非人般的待遇。每年贾汪区基层计生站(办)征收社会抚养费约4000万元,贾汪区计生局从中截留30%,区、镇两级政府再挤占一部分,政府责任状中计生“事业费投入每年每人不低于38元”,政府从未实施过,此举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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