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如此办案,还在大上海!还有人权吗?
12.6日,我爱人在修车等待的时间内在附近一家外表很正规的足浴店做了一个指压,四点半左右结账出门,结果离店30米左右就被两个便衣挟持了,在不明挟持者身份的前提下,我老公要求回他们局里说话,回到局里要求被没收手机,我老公问:为什么要没收?结果是被按在墙上,手机被抢,半小时后归还给他并责令关机,至晚上7点多,一个未穿警服满口酒气的值班民警把他叫到办公室问话,我老公说就做了个指压,然后睡了一小会,警察说在包房一个女服务生给他做按摩,不可能不发生那种关系,还说你难道是吃素长大的和尚啊,在被搜身和翻了皮夹后,毫无证据前提下,让我老公去指认服务的小姐,结果服务生不在被指认的4人内,我爱人就说没有,后来又站着叫小姐指认他们,指认后拖着我老公到办公室,说他不老实,说小姐指认他了,让他自己抓住最后机会,老实坦白,我老公一头雾水,说要冤枉他,他也没办法了。(事实上,晚上一点的时候,我到派出所问明事情时,警察还对我说,给我老公做指压的人没抓到,所以说不清我老公有没有做坏事,所以不能放他,还要调查)这不是明显诈供嘛!半夜我终于通过短信知道了我老公的所在地,赶去时,夜班民警态度极其恶劣,口口声声说我爱人是犯罪嫌疑人,说那家足浴店有嫌疑,所以进店消费的人就有嫌疑,这是什么逻辑啊,老百姓都知道捉奸捉双,抓奸在床的道理呢。一直到半夜两点才给我先生做了笔录,做完后按道理没事值班领导签字就能放人了,结果因为我去警局说他们不讲理的缘由,他们对我老公明说可以关他24小时,不违法,所以一直等到早上8:40,所长上班了,才签字放人,临走,还很凶狠的对我爱人说,不要以为你什么事都没做,大家评评理,这还是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吗?第一次感到人权被侵害,人民的公仆怎么能如此对待纳税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