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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求助!!!!!

特急求助!!!!!

我们原来是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单位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每一次随政策调资时,我们企业考虑到企业承受能力,以及企业发展需要,都没有按照经过人事部门核定的最新工资标准给职工发足工资,而是扣下一部分留给企业,增加流动资金,当时职工们也都能够理解。现在企业拆迁改制,留下了一大笔钱,大家要求补发历年所欠职工被企业扣下的工资,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否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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