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建规立制 规范庭审程序
鸡冠区法院建规立制 规范庭审程序
庭审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关键环节,是司法公正的程序保障。今年以来,鸡冠区人民法院结合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年”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法院为人民”等主题活动,以更加公正、高效的庭审活动为目标,从规范庭审行为入手,抓细节、抓养成,扎实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成效。
一是规范合议庭行为。合议庭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也是庭审程序实践的主体,规范庭审程序,首先要规范合议庭运作。为此,该院以全面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为契机,重新修订了《强化合议庭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有关合议庭建设的制度,以加强审判管理与监督,规范司法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要求重视合议庭庭前准备工作,全体成员必须在开庭前认真阅卷,制订庭审提纲,必要时组织庭前合议,为庭审顺利进行打好基础。二是完善庭审规范。为确保庭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我院经认真调查研究,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庭审程序规范(试行)》。修订后的《规范》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庭审程序指引三个部分,各部分分别就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庭审程序指引和定期宣判程序指引作出一般性规定,并就其中的特殊性问题单独作出说明,注意规范庭审的各个环节,重点解决实践中亟待统一或容易忽视的问题。如《规范》明确规定,民事、行政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必须在开庭宣告时宣布不公开开庭的理由;民事、行政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先由审判长核实证人身份、要求证人向法庭作证,再由审判长按申请证人出庭的一方、对方当事人、审判人员的顺序组织向证人发问,在证人陈述证人证言后,当事人尚未能充分发表质证意见的,在证人退庭之后,由审判长组织当事人继续发表质证意见等。从实行情况来看,法官在庭审中组织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掌控庭审节奏等技巧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鸡冠区人民法院 赵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