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能出来主持个公道,还受伤害者心灵上的安慰?
一人在马路上骑电动正常行驶,一辆出租车突然停下来乘客开了左侧车门,把这个骑电动车的人撞飞出去好远,而出租车调头就逃,乘客也逃了。无耐伤者记住车号报了警。车是找到了,可是车主很牛的根本不理受伤者。人家的车正常营运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交通事故科更以找不到乘客为由不给下事故认定书,除非让受害者写个书面的申请要求公安机关放弃对乘客责任的追究,才肯下事故认定书。这不是期负人吗?国家的法律及规范中有这条文吗?让受伤害者不但肉体受到伤害,心灵上更受打击。难道我们家的法律只是用来保护有权有势的人吗?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吗?这个社会就没有光明可谈吗。望有良心的人出来讨论这事,做个新闻素材,还受伤者一个心灵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