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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时效问题

行政诉讼的时效问题

各位律师好!
    我家邻居于1983年修房,趁我父亲病重住院期间,强占了我家的通行通道(20平方),我父亲出院后,其房屋基本修好,遂向有关部门提出诉求(口头),无果。邻居于1993年办理土地证(其土地证办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有瑕疵)。于2012年4月,邻居再次拆房重建,我父亲向其提出协商解决通道的事宜,邻居不理睬,于是,我父亲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受理,还未开庭。现政府和邻居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依据是《民风通则》第137条。
    特此,请求资深法律人士提供帮助,怎么保障我父亲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或者说有哪些法律依据来辩驳对方。在此,我谨代表家人表示深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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