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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不知情收购赃物怎么量刑?

自称不知情收购赃物怎么量刑?

废品收购人员,明知收购的是赃物依然收购,将被视为销赃罪。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但是,如果收购人员不知道,是不是就可以法外开恩呢?近日,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于振杰律师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案子,收购人员不知是赃物而收购,最终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某市场业主,经营劳保用品。2006年某日,一年轻女士王某找到陈某称其丈夫在大连某工厂上班,单位发了很多劳保用品,用不了,价钱比陈某进货便宜。陈某应允。二人此后交易多次,因此熟识。
  2007年6月的一天,王某找到陈某,称家里有一些机床工具,可以便宜点卖给陈某。陈某答应了。从2007年6月至10月,王某陆续卖给陈某各种机床工具合计十几公斤,后转卖给杜某。2007年10月16日,王某丈夫张某的盗窃行为被所在的单位发现,警方顺藤摸瓜控制了陈某和杜某。经鉴定,王某卖给陈某的工具是机床专用进口工具,价值6万多元。陈某辩解自己根本不知道是赃物。最终法院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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