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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公务员的财产信息要公布在俄联邦官方网站

俄公务员的财产信息要公布在俄联邦官方网站

近年来,俄罗斯积极推动公务员财产公示立法,针对一些官员以“隐私权”、 “条件不成熟”等借口阻挠财产公示立法,普京气愤地回击道:“如果政府中谁不愿意公示自己的财产,那他一定是个贪官,是禽兽不如的东西!”北京担保公司认为,这是普京的一直强硬立场的表现。

  普京的态度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公民的隐私权不是绝对的,为了公共利益或更大的利益,在某种场合或从事某种特殊工作的人就必须放弃一部分隐私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例如,病人就要放弃身体某些部位的隐私权,暴露给医生检查,因为这是为了整个身体的健康。公民乘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物品和个人身体,都要允许被检查探测,这是为了所有乘客的安全。同理,公务员放弃财产隐私权,也是为了公共利益,因为公务员的任何贪腐行为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

  2008年12月25日,梅德韦杰夫总统签署了《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提出俄罗斯法律“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并规定在职公务员以及想要竞聘公务员职务的公民报告他们自己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收入、财产和各种债券。俄罗斯总统于2009年5月18日以“总统令”的形式签署了必须公布财产的公务员清单,清单共分民政部门、军事部门和其他联邦机关、具有潜在腐败风险的其他联邦机关等系统,大致是局级以上的领导,腐败风险大的部门职务相应降低。国有企业、基金会的高管也纳入财产公示范围。

  必须公示财产的公务员每年的4月1日前将个人上一年度的财产报告递交到俄罗斯联邦税务总局,并由税务总局转报至规定的部门,并装入个人档案。如果未提交财产报告或有隐瞒及虚假信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务员的财产信息要公布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机关和各共和国的官方网站上,如有俄罗斯公共媒体索要公务员财产信息,必须在7天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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