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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何如此审判

法官为何如此审判

坚决拥护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与时俱进,依法治国只会加大油门!!!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有党纪国法,何须要信访???尊严.幸福,公平正义怎样实现?法律是令,不是口号!!!我不是司法方面的工作人员,在此请教!!!企盼赐教!!!
     民事案2012-11-16日上午开庭了,法官开口就说我的“精神身体伤害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与本案无关,接着就动员三被告对我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其意归纳为:“一、您和铁道局的关于违反合同,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合同纠纷:二、关于职务调动,如果您有争议的话,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关于现在进行的侵权诉讼,只能适用民事侵权方面的法律,如“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四、关于刑事方面的损害赔偿,您如果要提的话,需要另行起诉。”另外,2011年被告之一精神病院书面申请要求对我作精神鉴定,2012-5月自己又取消了。今开庭法官重提鉴定???我答:鉴定我同意,为何我三次书面申请精神身体伤害鉴定至今没有答复???今日庭审不是病情讨论会,主要是送收治是否合法???现正在等通知做鉴定!请教我的案子难道只审果而不管因???没有因哪有今天的案子???难道还真要另行上述三次起诉吗???
      汇报简介:
     二,案情简介:05年8月开始向局领导信访申诉多次没人理会,万般无奈之下06-3-6日我向吴委员长写信汇报自己的遭遇,4-29日省人大刘处长来电话通知:“吴委员长已将你的信批示到你局了,你到局里找领导解决。”真是喜从天降!5-9日上午8点到局办问王主任,他矢口否认。我气愤不已拿出随身的小刀放在办公桌面上说:你们隐瞒委员长批示,不解决我的问题,我将向党中央举报控诉局违法犯罪问题...... 被别人劝回家。6-24日清晨在小区散步时遭突袭罩头捆扎绑架经历三个多小时身心凌辱后关市精神病院249天...... 离婚的妻子担心我又自杀在精神病院病房陪护247天;自杀抢救时她每天手拿病危通知单和万元催款单到局里求领导救命[共计六万元],但领导置之不理!!!情何以堪!!!我和单位法律上存在救助义务关系,单位不救是刑事上不作为,他们犯了见死不救罪!!!应当对危害结果承担责任。人人都知人命关天,任何事故发生第一就是救人救命!!!

      出来后09年到铁路法院起诉,法院不立案告知向案发地公安局报案。 吴邦国委员长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讲话中说得非常明确,宪法33.37.38条,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警察法等法律中有关人身自由的法律规定制定得很清楚;刑法.治安处罚法法律内容制定得很明白,和谐法治社会.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突袭绑架拘禁不是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是什么?

      法律的本意是公平正义——法官是实现此本意之人!法律支持公平正义!法院的判决主要依据证据,也就是说,原告有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简述评:
      我因优秀派出差天津学习电汽化铁路知识,中途患病自己自费治疗好了,一人担当三个多人工作;抵制违法行为遭受打击报复强行调离,造成旧病复发治疗-住院-自杀抢救-开颅治愈;申诉直至吴委员长-批示-隐瞒-突袭绑架凌辱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院中申诉至法院起诉......

       问:为何发生被精神病案子?答:因为委员长的批示被隐瞒。为何有委员长的批示?答:因为我向委员长汇报自己的遭遇。你的什么遭遇?答:因不满抵制长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犯法行为遭受打击报复。什么样的打击报复?答:因公患病自己治疗痊愈一人担当三个多人的工作反而无理由强制调离,也就是违反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啥因公患病[抑郁症]?答:因为优秀90-4月派往天津学习铁路电汽化知识患病。为何别人不患此病?答:医生诊断证明:1.“因在家时工作忙,到天津后清闲,生物钟打乱产生失眠,引起抑郁,2.长期弄虚作假造成心理严重压抑。”你忙啥?答:自参加工作就努力学习钻研业务78年全局大比武获第一;80年写作调度业务书籍;83年自学大学文学语言专业以优秀成绩毕业,人民日报函授一年结业;防止重大大事故;88年以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写枢纽运输管理论文参加研讨等等。其间97年底强制调离单位的行为旧病复发治疗-住院-自杀-同济ICU抢救5天花6万领导见死不救,04-8-6日到沈阳463医院开颅治疗痊愈。一个人有几个二十二年,......  关于鉴定问题民法通则.高院关于执行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民诉法.警察法等都有法律规定。总之是否鉴定我都不在乎!我正在努力追究单位非法拘禁刑事责任!从以上简述可看来就是一个案子,只是时间长而已!
        法院立案是我立的,其立案十分艰难,立案庭找我谈话5次;所有证据是我呈交的。这些难道法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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