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幸旁听了怀柔人民法院审理箭扣长城受害人家属诉西栅子村委会、西栅子生态园一案。对于庭审过程有些疑问,请教诸位。
首先纠正大家的偏见,许多人认为我们的法院效率有些低下。但是通过今天的见闻,要纠正这个偏见。怀柔人民法院用20分钟,就合议完毕,且制作了判决书!而判决书有四五页纸!这个速度,不快吗?法院的效率不高吗?所以请改变原来的偏见。有些人民法院的效率还是比较高的。
审判长宣布进入20分钟的合议后,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陪审员一直在审判庭,而其他两位审判员离开去了其它房间。是否是两位审判员去合议去了?而陪审员没有参加合议?我记得是,诉讼
法规定陪审员与审判员享有同等的地位,也就是说合议需要陪审员参加。如果陪审员真的没有参加合议,而出了判决,这个判决有效吗?
陪审员做什么去了?在和被告说话。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陪审员劝被告赔偿原告一些,而被告说等判决出来后,再在人道上给原告一些补偿。这个对话,好像表明被告已经知道判决结果。不知道是否真是如此。但是,陪审员还真是菩萨心肠。
前面说法院的效率还真高。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仔细思考,还是有些不妥。四五页的判决,打字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合议需要多长时间?是否有些仓促啊!如果法院在几分钟内合议完复杂的案件事实,又在几分钟内厘清判决书的思路,确定判决书内容,最后在几分钟内打印出来判决书,法院的审判技术还真是高!值得嘉许。
请诸位注意的是,这次庭审是公开的,许多媒体都现场进行了报道。那么应该说庭审中的事项,不是国家秘密。当然合议是依法需要秘密进行的,但是提问的问题不能说明提问者偷听了合议,更不能说明提问者泄露了合议内容!
既然庭审是公开的,大家都可以观看庭审,媒体也可以报道。只是大家关注的细节不同。如果关注了少有人关注的细节,应该不是诽谤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