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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为民工维权,被当事人骗了

好心为民工维权,被当事人骗了

重庆人张大海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求助各部门维权未果,后求助本人为其代理。因同情未其代理此案。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败诉后,又向高院申请再审,本人花去交通费近千元。所有费用全是我垫付的,说好拿到钱后超额报销的,但张大海拿到钱后,请我吃饭,说给我要份汤,去了就没有回来,溜了。我自己买单。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无耻小人!

坚持为民工维权 却被人渣当事人愚弄赔上千元交通费

重庆人张大海在永农公司工作,被永农公司以''盗窃公司财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赔偿问题张奔走于各职能部门维权无果,打官司又请不起律师,无奈多次求助笔者代理,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历时一年多,我垫付交通费等各项费用近千元。张承诺超额报销,事成后绝不亏待,张从高院拿到10000元救助资金后,请我吃饭,趁我不备悄悄溜走,吃饭我买单,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小人,是垃圾造的人渣。
    案情简介;据张大海称;其在永农公司任操作工,一天上夜班不慎酒精中毒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此后一段时间,张感觉身体不适,要求公司继续治疗,公司认为身体没有问题,张因治疗问题与公司发生矛盾,私自拿了有毒化工原料,企图以自杀要挟公司解决问题。两个月后公司带张 去医院检查,确认没有职业病后,以“盗窃'公司财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张因赔偿问题向各职能部门求助均无结果,向笔者求助,要求为其代理, 因之前永农公司的案子我代理了多起,均以调解结案,我承诺以后不再代理该公司案子,告诉张某我不能代理的,还是去请律师吧,过一段时间,张又来找我说;“找了几位律师都不满意,这些律师只知道要钱,又是本地的,我信不过他们,我还是相信你为我们农民工伸张正义,事成后决不亏待你,你要不帮我,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我看他可怜,出于同情,还有“回报”,答应帮他代理,办理手续后张回重庆老家,仲裁阶段主张;
,1   ,请求支付休息期间工资7000余元,
2,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000元,
仲裁过程遇到 阻力,我打电话告诉张真的不方便代理,诉讼阶段还是请其他律师吧,张说在老家不能过来,实在没有办法。我这时如不代理,真的为难他了,诉讼阶段变更第一项为;请求支付病假工资2000元。
一审     情况;
公司举证了【员工离职交接登记表】记载;"本人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落款有张大海签名。公司辩称;张大海未经公司许可,私自拿取公司有毒化学品,将其扔到围墙外,给社会造成危害,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以往经验,这种情况,法院会直接认定员工“严重违纪”,违纪的事实公司无需举证。但考虑公司在处理问题的程序上存在瑕疵,司法实践中,上海市、江苏省有胜诉案例。浙江省法院一般不考虑这些问题,我还是坚持辩论意见,一审法院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最后认定;“盗窃事实”成立,原告已签字确认自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告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判决;
  1,被告支付原告病假工资2000元,
   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对于笔者代理意见提到的“瑕疵”问题,没有审理,判的不明不白,只有上诉,这种案件二审改判的几率及小,除非遇到公道、正派的好法官,碰碰运气吧。
   收到二审传票,看到合议庭组成人员,我已断定要驳回了。  庭审中我与审判人员进行激励辩论,遭到横加指责,愤怒之余我当庭表示一定要向高院申请再审,一定要为弱者讨个说法、一定要维权到底。很快,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仍然回避程序问题。
        2012年12月份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一月份高院法官解释说,这个案子原审判决没有问题,是你对法律的理解问题。我们要驳回再审的。我一听着急了又和高院法官辩论,经过几次交流,法官解释说;“你说的有道理,但法律对企业要求得太苛刻了,一般企业做不到。只有大型国营企业才能做到,实践中对企业不能要求太严,不然企业无法管理。”我紧接着说,不是做不到而是没有做到。法官说再研究一下。几天后法官说这是个很小的案子,你和当事人商量下申请撤诉,我向领导为他申请10000元司法救助资金,案子这样了结算了,我说可以的,不用商量了,我做主了,我随后去高院办理撤诉手续,春节后高院法官通知说10000元资金法院已经审批下来,你通知张大海过来办理转账手续。接到通知我喜出望外:一年多的艰辛维权终于有了结果,心血没有白费。庆幸遇到公道正派的好法官了。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立案庭的庭长,领导级的法官就是不同。
   我立即通知张过来办理手续,告诉他太幸运了,遇到好法官了,建议送面锦旗给审判长表示谢意,张说等到了再说吧,随后从重庆到杭州,我们约定在杭州会和,春节后的那场大雪使列车长时间晚点,我买的晚上9点的车票,列车凌晨4点多才来,我在车站等了一夜,后来冻感冒了。第二天到了高院,审判长帮我们办理了相关手续。考虑我们往返不容易,审判长把张的银行卡拿到财务确认转账无误后再离去,不一会,拿了10000元现金交给张大海说,银行卡转账有点问题,我到财务领了现金,路上小心,注意防偷。对此,我甚为感动,连声向审判长道谢,而张大海表情木讷,无动于衷,我再三提醒;怎么不向法官道谢,张很机械地说声;谢谢啦。
离开法院,我说定制面锦旗送给法官吧,最多200元,我们没有别的感谢方式了,张大海脸一沉说;“谢什么?这是法官的职责,她应该做的”。我当时指责他说,你怎么这么没良心,法官的职责不是为你申请救助资金,法官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的,官司的结果完全在于法官,原审法院判你败诉,再审如果裁定驳回申请,你能奈他如何?冤案错案不计其数,你以为法官都是包青天呀,后来我们很自然谈到费用问题,张大海说案件成本费最多报200元,200元?从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杭州去了三趟,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各种费用200元?你那是英镑呀。这时我看透了张大海的真面目,原来不是没有合适律师,而是他抠门不愿花律师费。
        我气得大骂;早知道你是这样的小人,你跪在我面前叫我爹我也不给你代理。中午张说吃过饭再到上虞,原审判决公司还有2000元钱,我们一起过去拿,我在里面吃饭,张大海说去给我要份汤,我饭吃完了汤也没有要来,回头看看张大海不见了,饭桌上放着案件材料,装钞票的背包张大海随身带上了,这下我明白了;要我付饭钱。估计打电话他也不会接了,试着打了下提示已关机。
  我好郁闷;张大海这个鸟人也太不够哥们了吧,美其名曰你请我吃饭,走时也不打个招呼,饭钱也忘了付了,走得那么急是拿钱回去办丧事吗?打了多次电话也不接,肯定是路上出了意外,命归黄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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