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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控告:长春净月公安分局 十大罪行!!!

愤怒!控告:长春净月公安分局 十大罪行!!!

愤怒!控告:长春净月公安分局 十大罪行

控告人;孙鹤宁,家住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虹桥村  电话:13596181718

控告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公安分局一帮民警伙同该区“黑老大”孙树林为首的一帮匪徒及该区管委会姚金河为首的一帮歹徒组成的犯罪集团,(以我家温室违章为由)在2002年6月4日的早上突然非法闯入我家,将我们一家老小全部打倒在地,疯狂的将我家温室非法毁掉。
特注:法院已判决上述(犯罪)行为违法。

控告二:罪为严重的是该犯罪团伙又无端的将我家的所有黄金首饰等财物全部非法抢去。

控告三:无端的将我们一家人赖以生存的葡萄园非法毁掉。

控告四:无端的将我们一家人赖以居住房屋非法铲平。

控告五:无端的将我们农民一家人赖以生存的土地非法抢去。

控告六:这帮丧失人性的罪犯竟然将我家的粮食也都非法抢去。就连我家所养的大鹅、大狗也不放过,也都全部非法抢去吃了。

控告七:这帮丧尽天良的恶官威逼我这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下跪、磕头,阻止我们受害农民上访控告这帮恶官的上述罪行。

控告八:更为严重的是,在案发第一时间我们受害农民打110报警,该区公安分局又来了一帮警察不但不去抓这帮正在实施上述犯罪的罪犯,反而将我们已被这帮罪犯打的全身是血的受害农民一家人强行非法抓到该区净月派出所,非法拘禁在一间黑屋里长达数小时,致使这帮丧心病狂的罪犯把我们的美好家园打、砸、抢、毁的一无所有!!!
(造成我们一家老小流离失所长达十年!苦不堪言!)

控告九:这帮丧尽天良的民警在2007年3月22日更加肆意妄为的捏造事实、编造假证、假名、假身份证号、假出生年月、假住址、假询问笔录等将我们(已被这帮罪犯打砸抢毁的无法生存的)上访受害农民母女四人非法拘禁长达十天。致使我家财物再次被抢。

控告十:该区公安分局(完全被“黑老大”孙树林掌控)充当“黑老大”孙树林的保护伞,致使这个作恶多端,罪当判死的“黑老大”逍遥法外长达十年,至今未能伏法!
就该区公安分局“人民警察”这一系列罪行,我们受害农民向省市有关部门信访长达十年!并多次进京上访,至今未果!逼的我们受害农民一家人走投无路!多次的要进京跳楼…… !!!

(未完待续)

受害农民一家人
201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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