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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拖欠工资及风险金已3个月了

离职后拖欠工资及风险金已3个月了

2010年3月10入职,2013年3月8日递交辞职信,2013年4月11日正式离职。在职期间未签署劳动合同
3月1日至4月11日的工资,以及押金2000元,至今已经6月中旬了,还是一分未发。
我是做销售的,该交接的资料我已交接完成,市场也没有出现问题。对方拖欠我工资的理由:
1、车子有违章没有处理完,一分钱都不发。而我的理由:车子不是公司配给我单独使用,也不是由我负责调配,况且车子不单单我一个人使用,是谁违章的都不清楚,试问我能为该违章去缴纳罚款和扣分吗?目前就这样僵持着。
2、总公司在南宁,分公司在崇左,我是崇左分公司管辖的,由总公司老总为幕后主脑,工资也是由总公司老总签字才能发放。但分公司经理比我预先离职一个月,而公司老总把一切问题抛给分公司经理,我该怎么办呢?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的财产而已。
我应在哪个城市的仲裁递交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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