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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加班不足额支付加班费

怀柔加班不足额支付加班费

本人2013年4月份5月份双休日加班64小时,延时加班2小时,共计支付加班费428元。本人于2013年6月21日以公司巨不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辞职并于7月2日诉至怀柔区仲裁科,7月10日受理,7月24日开庭,9月18日拿到裁决书:5日内支付加班费629.01元驳回依法申请的加班费1900多元和补偿金约9000元, 备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约3000多元,有银行工资发放明细单。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裁决书中的被告人,还给写错了啊。李喜增写成李增喜,这就是人民的公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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