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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以旧充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进行欺诈,拒不退货

苏宁以旧充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进行欺诈,拒不退货

我是湖北十堰市的,9月21日在五堰苏宁店订购照相机一套。24日取货时发现镜头外包装又破又旧、没有封条、镜头盖有明显灰尘(尼康17—35mm/2.8,价值一万多),当时只顾高兴,心想名气这么大的苏宁不致于干下三滥的事,当时我还幻想,只要镜头质量过关,旧的就旧的,就连新机身里有黑点我也忍了。
可是,我很快发现镜头拍摄焦点不实,清晰度连卡片机都不如,26日就将镜头拿到门店,工作人员也用该镜头与18—55mm/3.5镜头(套头,价值几百元)进行对比拍摄,也认可该价值一万多镜头清晰度不如价值几百元的套头,但回答我不能退。
他们说要到武汉尼康特约维修部检测,有问题就可以退(我要求检测拍摄的清晰度、色彩饱和度),国庆后,检测报告出来了,说“客户反映问题不存在,其他待查”。
10月16日,一位约30多岁的女店长出现了,她否认一切问题。关于旧商品,她说:“谁让你当时接受的?”我说:“我的善良反而成了错误,”然后反问“那你是承认卖的是旧货啰?”她不吭声了。关于成像质量差,她说:“拍不同的东西效果就不一样。”我说:“那不同镜头拍同一物体呢?”她又不吭声了。她又说:“他们两个(门店销售人员)不懂。”我说:“那你懂?”她说:“我也不懂。”我说:“你不懂凭什么说别人也不懂?”我心里想,可能吗?不懂怎么卖?她又不吭声了。她又扯到新旧问题说:“镜头上有灰,是因为塑料是吸灰的。”我说:“塑料是吸灰的吗?”她不吭声走了,站在服务台处不理我了。她的这些话后来在工商局调解时一概予以否认,我无语了。
后来我发现这个报告是苏宁和尼康特约维修部联合出具的虚假报告(1、我查了尼康特约维修部的服务范围,没有检测镜头光学特性的内容;2、又询问尼康上海总部,他们说尼康武汉特约维修部检测不了)
我又通过苏宁客服4008365365投诉,然后一位家住襄阳的大区女经理跟我沟通,她的套路和五堰店的店长完全一样,对问题一概否认,最后又说,要武汉维修部出证明货是旧的才给退。 你能相信吗?
我投诉到12315,可安排的工作人员先是拒绝出面(我打电话到工商局纪检监察科要求后才出面),调解时工商所工作人员一直帮商家说话,对于我的理由一概不理睬。
调解时,门店销售员已经在工商所承认,该镜头在门店实拍时确实清晰度不好(录音为证)。我提出建议,用卡片机和该镜头对比拍摄,如果卡片机清晰度没有一万多元的镜头好,我就撤回投诉。但未被采纳。难道事实还不如检测数据吗?
后来,商家提出再检测的办法,我只有同意了,但我对结果依然不抱希望,因为是尼康自己检测自己的东西,可信度难以令人信服。
苏宁以旧充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进行欺诈,拒不退货,我却毫无办法,因为12315、12356都管不了。
难道只能上法院了吗?又能打赢官司吗?哪位高人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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