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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区别

房屋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区别

房屋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区别

本人有私房一间,文革期间归为国有,因住房紧张,房管部门分给三间住房。将本人的私房租给他人。文革后虽然归还了本人私房的产权,但仍由承租人住用。现在本人私房拆迁,拆迁公司只给本人房屋价值的补偿15000元。反到给了承租人80多万安置补偿。拆迁公司说,拆迁是按标准房价补偿和标准地价补偿的。说房子是你的,按评估标准价每平方米1000元补偿给产权人。标准地价给政策性承租人。并说我已享受了国家政策性住房,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政策,不得重复享受住房政策。

请问:房屋补偿与安置补助费的区别?什么文件上可以查到?拆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北京有没有这样的政策说法?还是拆迁公司瞎说的?

以证为界

你的问题不复杂,以证为界,诉诸法律。
我现在就是想找到拆迁公司说法的依据,打起官司来,万一人家拿出法律依据来,咱不是就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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