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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豫政办2006遇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当豫政办2006遇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大家好
我家里有一块20年前开始承包的土地,当时没有合同,前几年也一直上交承包款,因国家费改税,村里把我们的承包地也一并和其他大田地一样上交农业税,后因国家惠农政策不再上交农业税我们才停止上交款项,一直到修路占用前我们都在管理。土地赔偿款下来后经乡政府和村委会和我们共同协商我们得到了50%%赔偿款,后来因一些没承包这些土地的农户不满把我们告上了法庭,经审判让我们退钱给村委会。审判时我方律师提出的豫政办2006没有被采纳。还有就是我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土地是我们承包的,土地赔偿款归集体所有。开庭当天我方律师提出我不应该做为第三方被告,因为领款签字都是我父亲,我一直在外地上班,作为第三方只能是我父亲,不应该是我父亲和我两个人。可是法院并没有采纳。还有我看判决书,原告和被告的代理律师都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有朋友说这样是不允许的。
判决书不能我这里上传不了。如哪位律师需要可以直接找我索要,18600666863。我们计划上诉。还没请到律师,在河南周口附件的律师可以联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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