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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宽城7旬老太控诉基层司法不公伸张无门

河北宽城7旬老太控诉基层司法不公伸张无门

 核心提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然而,河北宽城县西街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满对蒋少芳一家制造8起土地侵权,霸占了蒋少芳所有土地、房屋宅基地,给蒋少芳一家造成生存灾难和毁灭性的伤害。宽城县法院与承德市中级法院相关法官却徇私舞弊,枉法裁决,伪证造假,致使28年蒋少芳一家在地震毁损的危房里栖身,过着水冲水淹,墙倒房塌生命难保的苦难日子。
  我叫蒋少芳,现年70岁,是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退休干部。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西街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满恶霸一方、横行乡里,其与地方恶势力结成团伙,对我家制造8起土地侵权,霸占了我所有土地、房屋宅基地,给我家造成生存灾难和毁灭性的伤害。
  其中张满霸占我家大排水道(2米宽、15.65米长),教师特批宅基地0.3亩,自留地0.2亩,此维权诉讼28年,但由于宽城县法院与承德市中级法院相关法官徇私舞弊,违法办案,枉法裁决,伪证造假,胡作非为,恶意执法害民,28年排除障碍维护自家大排水道、特批教师宅基地使用权官司屡诉屡败,有效证件一应俱全,但因渎职造假,枉法裁决,至今28年权属不归,成为河北省司法腐败特殊逆案。
  人为的水害,水冲沙压,墙倒房塌;特批教师宅基地依法施工,十数次遭张满、张振喜团伙暴力干扰破坏,停工停建28年,特批教师宅基地残楼破败。由于张满、张振喜违法无证建筑、侵占堵塞大排水道,前期工程遭水淹塌陷报废,直接损失300多万元。特批宅基地遭张满团伙欺害,遭两级法院胡作非为,权属不归,执法害民,28年损失数百万,建不成自己的安居。28年我在父母地震毁损的危房里栖身,过着水冲水淹,墙倒房塌生命难保的苦难日子。
  28年的维权诉讼,请看这10宗冤假错案积案,两级法院执法者胡作非为,违法乱纪执法害民的刑事犯罪。
  一、 民事案(5宗)
  1.1987年3月水道排除妨碍案
  (1987)宽法民初第48号 原告:蒋少芳 被告:张满
  开庭审理,原告胜诉,判决张满排除大排水道障碍;退蒋少芳20元诉讼费。但此次宽城法院未给原告送达判决书。
  时至2000年宽城法院张华、马立清提供(1987)48号卷发现,付卫民法官伪造法律文书,编造庭审记录为两个样本,其一没收大排水道。其二没收特批宅基地。庭外吸纳伪证(说无农业人口,没收排水道,另行安排。我家母是农业人口)。变改伪造法律文书,判决书变为调解书,而且卷内无调解书。宽城法院副院长直接参与渎职伪证违法造假,为28年排除障碍诉讼,屡诉屡败,权属不归,埋下祸根。
  宽城县法院交出(1987)48号卷宗付卫民变造的两个庭审记录:一个是没收我家大排水道,另一个是没收蒋少芳特批宅基地。伪造两个庭审记录没有当事人的指纹。
  2、2000年8月诉张振喜水道排除妨碍案。
  (2000年)宽民初字第357号 原告:蒋少芳 被告:张振喜
  1987年7月,张振喜在蒋少芳自家大排水道建造有门有窗的小房,那时家父住院大手术发生医疗事故5个月没脱险,对张振喜在我家大排水道建房我无可奈何。1996年我家东房被大水泡塌。2000年6月暴雨成灾,河水流入我家房院,我清理排水沟遭张振喜夫妇追打,我到宽城镇土管所起诉,后来让我到县法院立案排除妨碍。
  我有16份有效证件,权属清楚。张振喜只有一份证件:是于海祥1988年8月8日分割大排水道协议,这是无效证件。但县法院强迫我撤诉,枉法裁决归属土地部门处理。我坚决维权,不撤诉。县法院不送达裁判文书,二年后,时至2002年11月在县法院档案室取出,上诉期、申诉期早已过。以后,我多次向县法院要求再审,县法院不给立案。
  3、2007年9月诉张满、张振喜宅基地排除妨碍案
  (2007)宽民初字第771号 原告:蒋少芳 被告:张满 张振喜
  宽城县法院刘文海庭长违法办案,立案不开庭审理。对我特批教师宅基地审批证件,宽城县国土局公函公证合法有效(9月10日公函),但刘文海立案40多天不开庭审理,我如期建房施工,遭张满、张振喜团伙8人暴力殴打,赶跑了吴国民工程队,我损失2500元预付款。第二次张满、张振喜团伙十余人殴斗行凶,致轻伤害两人(蒋少芳、张志和),两人同时住院,建房停工停建。后又引发14项民事侵权伤害,蒋少芳被骗7万多元,建房第三次停工。
  4、2007年10月宽城县法院令蒋少芳立建房排除妨碍案
  (2007)宽民初字第889号原告:蒋少芳 被告:张振喜 张满
  宽城法院违法办案,徇私舞弊,枉法裁决。对张满、张振喜团伙暴力殴打干扰破坏建房,停工停建造成的损失蒋少芳证据充分、真实,却是“不予支持”。该判的不判不该判的节外生枝,“只保护蒋少芳建一层平房”,我工程是在合法有效宅基地建二层综合住宅楼,有建设局设计图纸有建筑施工合同。县法院枉法裁决,实际上剥夺我特批宅基地合法有效,合法建筑成非法建筑(我要盖几层不是你法院说了算,是归建设局管,该判的不判,不该判的瞎判!)。
  5、2011年5月重拾宅基地排除妨碍“中止”1322天案
  (2007)宽民初字第771号原告:蒋少芳 被告:张满张振喜
  宽城县法院违法办案,胡作非为,强迫原告卖特批宅基地给张满张振喜二被告开便道。原告坚决维护特批宅基地使用权属。刘文海庭长就以原告宅基地批件“四至没有具体米数”,概念模糊,具体位置无法确定而“驳回原告起诉”。
  事实:张振喜是外籍非法在西街村落户,1个农业人口在西街村非法得7处房地产。而这7处房地产都没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许可证。应按国土资源部2004年234号文件清理张振喜的7处房地产。
  张满是西街村原党支部书记,仗势欺人,非法侵占蒋少芳自留地大排水道、教师特批宅基地和南沟河流旧河道还有防洪大渠,无有任何合法证件非法建造5处豪宅,占地2.3亩。
  而原告特批教师宅基地批件是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和宽城县国土局公证四至清楚合法有效,并2007年9月10日给宽城法院公函准予施工建筑。所以,宽城县法院违法办案,立案不开庭审理,无缘无故中止1322天,致使张满、张振喜疯狂暴力干扰破坏我合法建筑,造成人身伤害和停工停建损失,前期工程水淹7年塌陷报废,总计300多万损失。这是徇私舞弊,违法办案,枉法裁决,执法害民!
  二. 行政案件
  1.撤销张振喜(药材公司家属院对过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2010)宽行初字第13号行政裁定
  (2011)承行终字第8号行政裁定
  原告:蒋少芳 被告: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第三人:张振喜
  宽城县国土资源局项志国为张振喜伪造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此证填错四至,侵占四邻:南界侵占蒋少芳特批宅基地;东界侵占蒋少芳自家大排水道2米宽、15.65米长;北界侵占药材公司家属院官道水道2米宽、26米长;西界侵占村中官道3米宽、13.65米长和药材公司家属院公厕。张振喜宅基地0.3亩、0.06亩自留地计0.36亩,实际变成0.6亩。此伪造证件是2008年在县国土局档案查出,蒋少芳向县国土局强烈抗议,要求撤销伪造证件、惩处项志国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但县国土局包庇不办。
  原告上诉至承德市中级法院。承德市中院二位法官来宽城法院,只与项志国见面谈话,未开庭审理,未实地考察,未法庭出示证据和答辩,仍维持宽城县法院不撤销此证。
  2、撤销张满老宅原址翻建的建设许可证
  原告:蒋少芳 被告:宽城县住建局 第三人:张满
  (2010)宽行初字第12号行政判决第一项
  (2011)承行终字第20号行政判决
  2008年,我发现了县国土局项志国为张满、张玉华、张玉文违法建造的楼房、平房骗批的3个建设许可证,还有为张振喜、张满老宅伪造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但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对项志国违法造假证包庇不查办,为此2010年一次立了四个行政诉讼案,控告县国土局和县建设局。我耗资15000多元得来三个胜诉案件的一纸空文,胜诉的行政案子不执行。
  原因是张满老宅翻建的建设许可证(项志国为张满骗批的)图示、米数侵占了我家大排水道、自留地和特批教师宅基地。项志国又为张满伪造老宅土地使用证,此证县国土局又一直不交出。实际老宅土地使用证0.3亩,现在占地2亩。
  宽城法院以张满老宅翻建维持不撤老宅建设许可证,张满实际是野蛮扩张是新建扩建,并侵占蒋少芳大排水道、特批宅基地和自留地。庭审时住建局和第三人都拿不出来土地使用证。但宽城县法院以老宅翻建不用土地使用证不撤张满老宅建设许可证。
  为此,我上诉到承德中级法院。
  但承德中院行政庭主审法官庭审时公开欺凌我母女,呵斥训骂挖苦,不让我们说话,不让申辩质证,对我提交给庭上的证据证言不理不睬,对我原告要求被告方出示土地使用证(它是发给建设许可证的依据)的要求不管不顾,根本不向对方索要。匆匆审完走完过场,维持原判不予撤证。
  三.未执行案件(行政胜诉案件)
  1、未执行(2010)宽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
  张满、张玉华侵占蒋少芳自留地非法建造二层楼,并且将第8间和第16间楼房建在防洪大渠盖板上。(2010)宽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令宽城住建局3个月内作出新的行政行为,但至今已逾期三年多了,县法院不作为,胜诉的行政案不执行。在此期间,张玉华又无证建6间平房侵占3米官道。
  2、未执行(2010)宽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撤销张玉华二层楼的建设许可证,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3、未执行(2010)宽行初字第12号行政判决的第二项,撤销张玉文的4间平房建设许可证,拆除侵占大排水道和特批宅基地的两违建筑。
  三个胜诉的行政案件,由于县法院不作为,根本没执行。法律在宽城已经成了一纸空文!
  由于胜诉的行政案不依法执行,造成败诉的建设局胡作非为,项志国把南河沟子旧水道卖给张满等人家;西村主任助理闫保民无任何手续违法占地3亩建3栋高楼,侵占了大防洪渠和蓄水池。国土局、建设局对村民的举报置之不理,造成南沟水系、中街村西街村的地面水和黄土梁子的地面水流入我家,淹没半个城区。而且,我们还遭张满张振喜团伙17人暴力殴斗,张玉华扬言“老少全杀一个不留!”我被迫上访逃生,宽城县政府、公安局、土地局等十几个单位40多人对我围追堵截,并押解着我女儿半个中国找我!期间,我家被砸毁、撬门入户、多次进宅院行凶……甚至我到承德儿子家治病都被抓捕扣在化皮溜子派出所,我盛怒暴病晕倒,派出所干警置之不理看热闹说是“装病”,我女儿打急救送医院治疗20天花了7000多元。现在我已被迫害成残疾人了!
  司法腐败渎职侵权演变成政治迫害,追捕关押我十数年!河北宽城司法腐败阴霾置我4代人于死地,我们苦海冤深!恳请中央领导为我们受苦受难的一家做主!
  举报人:蒋少芳
  电话:15076986032
  身份证号:1326221946070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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