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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酒驾致人死亡案续:欲毁灭证据?

山东曹县酒驾致人死亡案续:欲毁灭证据?

山东曹县男子梁亚峰酒后驾驶面包车连撞两人,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被面包车的底盘拖行几公里后致死!当地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将肇事司机向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曹县法院于2014年5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不认同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律师认为,另外,被告人主观恶意比较大,手段非常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至少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北京多名律师研讨后,也对该案的定性提出质疑,大家一致认为本案以交通肇事罪起诉,罪名显然过轻,有悖“罪刑相适应”原则,案件的定性应引起司法部门的重视。

    2014年6月9日,职业举报人姚征亿撰文《山东曹县:酒驾逃逸致两人死亡 肇事者被指故意杀人》给予公开披露,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作了反映。

    6月19日,受害人家属王保同接到曹县人民法院的(2014)曹刑初字第119号“延长期限审理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亚峰交通肇事罪一案,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决定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三个月。

    就在王保同一家人焦急等待中,又得到一个坏消息:司法鉴定中心存放尸体的冰棺坏了,限三日内自行处理尸体!

    王保同说,7月24日晚上九点半,村会计告诉他,尸检中心用于存放尸体的冰棺坏了,尸体可能会腐烂。

    7月25日上午,王保同和小儿子一块赶到县城,找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科的负责人说,冰棺坏了,具体情况找看门的袁姓老头问一下就知道了。这位姓袁的老同志告诉他们:“尸体已经存放这么长时间了,交警队不出钱,你们也不出钱,我们什么都没说。现在冰棺坏了,最长时间能放三天左右,你们要尽快处理,如果你们不处理,到时间尸体化成一把骨头,跟我们没有关系。”该同志还提出两个办法:“要么,你们租一个冰棺放在这里继续保存,我们负责提供电源,要么拉走,拉倒梁集村这家里边(指肇事司机),看他们出钱还是不出钱。”

    失去两个儿子的王保同再也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质问:“案子还没有了结,如果尸体坏了,你们不负责谁负责?!”

    后来经过打听得知,“冰棺坏了”的消息是司法鉴定中心告知镇派出所所长,所长再转告管片书记,管片书记再转告包村干部,包村干部再转告村会计,村会计最后打电话把此消息告知王保同。

    7月28日下午,王保同找到镇派出所反映情况:“这个事已经影响到快70岁的老伴了,不能再搭上一条命了!案子还没有画上句号,现在无法处理尸体。”所长答应会与法医鉴定中心袁主任沟通,尽量帮忙。

    王保同认为,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安机关有义务保存好尸体,因为尸体就是最有力的直接证据。王家人同时提出质疑:法医鉴定中心这样做,是不是在帮助肇事者毁灭证据呢?

    7月29日上午,王保同将相关情况向曹县公安局作了反映,该局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尸体是交警队拉过去的,尸检中心怎么敢停电?万一出了事,那还得了,他们也不敢那样做!该负责人也质疑法医鉴定中心的做法:是不是想要钱?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文图/姚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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