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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我咨询的是:他(父子关系)住在我的房子他不肯走,他还不协助办理房产证,也不协助过户,法院判过了有3套住房,一套是我妈妈的,一套是他的,大套是我的,现在他不住在自己的房子,住在我的房子,目前我无家可归,现在我住在我妈妈那里,请问如何叫他离开我的房子里面呀,让他住在他自己的房子,因为我目前我还没有房产证,当时我已经有套全归我,父母只有居住权,各住小套,大套是我住,目前执行法官叫我去回家,意思是说看他态度怎么样,不好拨打110,随后执行法官就去找他了,打110只是做证据,请问我应该怎么去做呀,帮帮我,我申请执行不起来,没有权利,帮帮我呀。
原因:父母离婚,经过法院判:父母只能在2套房子是居住权,大套是我的,我目前要他搬到他的居住权的房子,他还在他的居住权出租,拿钱还债。
我今年21岁,目前他是房主,法院判房主是我的,目前法院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的。
他不搬到他住的房子里,就是住到我的房子里,你们说说这位人还好呀,还拿我的出租房的钱.警察来说钱只能我拿,法院也是这么说的,你们说这位人还好,还打我妈妈。

[ 本帖最后由 jswhys 于 2010-1-5 07:54 编辑 ]
大家帮帮我,是经济适用房
请问能不能要派出所解决。
请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执行局执行是不是很好,因为是这样的,父母离婚,之后有1年左右时间,母亲打官司,主要是为了我将来怕我没有房子,打了官司,打完之后,要办房产证和过户手续,因为法院判三套房子是我的,目前这三套房子产权是我的,就是父亲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不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我母亲申请执行,法院目前也不好执行,是不是执行失误还是什么,我也不清楚。问:法院能不能强制行让他搬出房子,因为法院判2套小套房子是父母居住权的房子。所以我要让他搬出到他的居住权的房子,他那套房子出租了。请问我因该怎么办?
注明:拆迁安置房,搬进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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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有人帮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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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

我老家的房子是92年花了2000元买了亲戚家的一块宅基地盖的,家里人一直住到现在,但是当时没有写文书作为凭证,因为那块宅基地的真正主人也不是我家的那位亲戚,只是人家没有人了,亲戚就说是他们家的了。现在要拆迁了,亲戚说地皮属于他们,我想咨询:土地的赔偿应该归谁?谢谢。如果你能解答,十分感谢。请回复给我的邮箱:t19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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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长福愚弄网友

本人细看了杨长福公布的62页证据,发现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基本正确的。判决也是公允的。
一、三人合伙出资人是耿勇、黄一鸣,退出合伙时杨长福给耿勇出示了2000000元条子,给黄一鸣出示了1000000元条子,别处还有几笔是借耿勇的钱。所以耿勇与杨长福之间债的关系是明确的。
二、法院判决先是要杨长福清偿债务,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时,才让耿勇去实现抵押权,并没有直接判决以房抵款。所以法院的这种判决是正确的。
三、至于耿勇的合伙资金是向谁借的人民法院本身就不应当审查。所以耿勇的合伙资金是向谁借的人民法院不考虑是正确的。
四、案件本身就还在二审之中,不管一审判决是否有问题,都还没有最终生效。所以杨长福在此时发帖子,让人无法理解。




看了杨长福公布的“证据”,有一部分是与黄一鸣之间的关系,从杨长福与黄一鸣形成的文字依据看,不能认定杨长福与耿勇之间债的关系是虚假的。
一、黄一鸣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二、杨长福与黄一鸣之间的文字资料已经显示了杨长福用房子抵押贷款还给了黄一鸣,所以黄一鸣可以对外说他以前与杨长福的1000000元借款作废(有时说没有借款)。我在考虑,如果杨长福将欠耿勇的2000000多元钱也还了话,耿勇也可能这样作,就自然没有这个官司了,为了杨长福的利益耿勇也可以说2000000元借条作或者说没有借款。
三、杨长福与黄一鸣之间怎么处理自己的权利、义务都无法干涉到杨长福与耿勇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杨长福与黄一鸣之间的关系与本案无关。
鉴于以上分析,杨长福将他与黄一鸣债的处理问题贴到这里,纯是给网友产生错觉,让网友觉得三个合伙人,因同一原因产生的债的关系,黄一鸣了的就作废了,耿勇的肯定也就作废了。因为网友不可能有时间细细分析这么复杂的证据。作为法律人我觉得杨长福这一行为是在愚弄善良网友,是不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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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房产纠纷

我爸爸卖地基 当初是为我要的地基现在他要卖。 里面是不是有我的一部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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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该怎么办?

邻居家盖房子,说好盖3层,结果现在都盖到了5层还要接着往上面盖,他们家在我家南面,我家的阳光不仅被遮住,而且,还把我家的厨房压裂。找他说这件事情,他们不讲道理,刚开始说如果不让盖,就让他们家的傻子病人和年老的婆婆住我们家,我家不同意,去信访告他们,他们认识的有城建局的局长,今天又恐吓我家的人说,即使找到县长也不能阻止他们家盖房子。我们该怎么办?就任由他们遮住我们的阳光,把我们家的房子变成危房么? 麻烦各位帮帮我。我的邮箱是17698521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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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邻居是干嘛的,黑涩会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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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十几年,老父改主意

陈律师您好!近年77岁老父受我的51岁胞兄的软泡硬磨,不顾及2000年分家(当时没做书面文字但亲邻知晓,且后来2009年及2014年父亲签署字据证明)前后19年只有我与多病双亲(母亲生前务农,常年患精神病、心脏病。。。后来又患老年痴呆;父亲是小学教师,长年体弱患病,正式退休前办理了病休)共同生活且全力尽孝的事实,执意要把我的地产权利割让给30年长居临沂兰山区不陪伴双亲的不孝胞兄。
1994~2013年之间,我有18年陪伴老人,全心孝敬(2000年分家之前我与病弱父母共同生活7年,之后我延续承担了照顾病弱父母的重大义务,我又和父母共同生活11年)。 且父子商议后,由我于2008年阴历8月~2009年正月辞工作、舍小家,几乎独自承担了24小时陪护医治无效、卧病不起的母亲的重担,期间妻失工作,孩子尚幼,父亲给我每月600元的生活补助)。婚姻期间的工作之余,我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陪伴在父母身边。
为维权,到法院状告胞兄侵权作为,法官告知:因无客观侵占事实,难以立案。
请教:我该怎么办?难道非要起诉一生以“书香门第”引以为豪的父亲不可?

陪伴和照顾多病父母,是当年分家权重的一个重要依据,可以说,权利附带了义务。当大家庭的灾难来临时,不是子女均衡的付出,而是作为弱者的我来担当。现在胞兄诱骗老父反悔,言而无信,过河拆桥,恩将仇报,这是很无情的;所谓“好人一生平安”当属社会舆论对于弱势好人的空头支票,实际上是好人吃亏,好人不得平安,为人处世,是否好人,各有造化。我的地产权利具体指:当年分得的【瓦屋】一套和八分之七比例购得的我哥当场转卖的【宅基】一位,既然已经分家属于我,怎么再重新分?试析原因有:哥家发展较好,一个是企业副总、一个是银行主任,家庭社会关系深入县市级领导层面,已属中上游社会地位,我家则系普通单职工家庭;哥家儿子已经成人成家,我女儿才上小学;再就是恐怕有“远香近殃”的现实感性结果。 思考一下,父亲大概只看到小区开发补偿额度较高,“天上掉馅饼”,就忘记了既往我的付出和牺牲,忘记了胞兄的无情和不作为,认为不应该让我独享受益;还有就是近两年胞兄方开始回老家探视(大概每月一次)作为长子,老父引以为豪;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以和为贵。我不反对,不把利看重要,不愿伤害亲人感情。可是胞兄恰恰相反,明确表白“我宁可不要,但如果老人硬给,我也只好接受”,还说不到对77岁老父亲尽孝养老的时候,今年春节当着父亲和众亲人的面说“等老父亲走不动了,送去一个养老院”。我只觉心寒,更为老父的未来担忧。如法律没法解决,我想求公众舆论。我认为,如果胞兄所作所为违法违德,理当回归。不愿看到败坏家庭风气、社会风气。

[ 本帖最后由 dashanlifeng 于 2014-5-3 10: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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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各位朋友给以热心帮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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