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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时候,很多借款人经常会碰到两个词:质押和抵押。从字面看起来,两者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别。为了帮助更多的群众了解质押和抵押之间的区别,较少因为缺少法律而造成个人财产的损失,近日深圳湘军追债公司的法律专家应邀专门对此作了解释说明。

深圳湘军追债公司 www.szica.com 的法律专家首先对质押、抵押的概念做出了解释: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既然概念已经搞清楚了,那么质押和抵押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呢?

    深圳湘军追债公司的法律专家谈到,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深圳湘军追债公司的法律专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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