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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同和受贿一案的情况说明(转载)

关于吴同和受贿一案的情况说明(转载)

一、吴同和基本情况
吴同和,男,1972年6月生,淮阴区人,中共党员,主任中医师,医学博士。此前任淮安市中医院副院长、大内科主任,省中医药学会理事,市中医药学会会长,市中医重点临床专科、中医心内科学科带头人,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心血管专业常务委员。擅长中西医结合诊疗心血管疾病,掌握心血管疾病介入诊治最新技术,在全省中医系统处于领先地位。主持省科研课题2项,出版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被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2年获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二、案情简介
2013年9月8日之前,南京纷迪公司CT经销商黄利在检察机关交代向淮安市中医院放射科主任薛洪旺、副院长方友平行贿,当被问及是否向吴同和行贿时,先说没有,后说有,数额是先说是2万元,后改口为5万元,2013年9月8日又改口为10万元。2013年9月12日,吴同和被淮阴区检察院带到办案点审查。在侦查机关的压力和提示下,他于9月16日零时承认收了黄利的钱。因没有拿钱,所以不知数额多少,先后猜4万、4.5万元、4.8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同时,他还编造收受淮安博为公司左坤2万元、徐州一个医疗设备公司小王1万元、无锡一个医疗设备公司小陈5000元、上海一个医疗设备公司小张5000元的所谓“事实”。
2013年9月19日,吴同和被刑事拘留,送市看守所羁押。9月29日被取保候审。10月19日,因否认受贿事实被淮阴区检察院再次拘留,羁押市看守所至今。11月3日被逮捕。2014年1月7日,淮阴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8日,清河区检察院退回淮阴区检察院补充侦查。3月14日再次移送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 15 日清河区法院作出有期徒刑10年的一审判决。
三、本案诸多疑点
(一)关于收受黄利的十万元
第一,黄利行贿原因存疑。吴同和在中医院分管医务、科教长,在考察、论证、采购CT设备期间不分管设备。在CT设备采购上没有话语权。且吴同和从技术的角度一直支持购买小宝石CT,黄利没有必要送给吴同和10万元钱。而分管设备的副院长方友平先前一直反对购买小宝石CT,直到黄利送其10万元后,方才改口同意购买小宝石CT。
第二,黄利行贿款来源存疑。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黄利先是说不清送给吴同和10万元资金的来源,后改口说是从纷迪公司的利润中截留20万,还有自己手上有20万的备用金中出的,但究竟是从利润截留还是备用金中出的,黄利说不清楚。侦查机关也未提供黄利银行卡上的资金变动情况。而黄利送给方友平10万元却能说得清楚,是从银行提取,共十沓,一沓一万,上面都有银行封条。
第三,行贿数额占利润比例过大。小宝石CT机总价为99.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918200元。按照黄利所言,为出售这台小宝石CT机的成本如下:(1)行贿款:吴同和10万+方友平10万+薛洪旺17+吴晶涛1万元+沈主任1万元=39万元;(2)考察费:组织中医院孙邦贵和薛洪旺去大连参加发布会+组织方友平等人去苏州、张家港考察;(3)其个人出差费用。(4)增值税税款。如此大的成本,其利润是多少?
第四,收受时间存疑。黄利先说是2012年底左右,后来提前到2012年11月左右。而吴同和先说是2013年1月左右,后来提前到2012年底左右,再后来提前到2012年11月下旬。而黄利送给方友平10万元却能说得清楚,是2012年11月中旬。
第五,收受地点存疑。黄利说是在中医院吴同和门诊办公室送给吴10万元的。而门诊办公室是几名医生共用的,谁值班谁用。该门诊办公室位于二楼,正对着楼梯口,有监控。吴同和的门诊时间为周一上午和周五上午。2012年11月下旬,吴同和共有三次门诊,时间分别是23日上午、26日上午、30日上午。其中23日门诊有16位病人,还有一些来咨询的人,下午又接待上海来的专家李教授一行,没有收钱和藏钱的时间和条件。26日是李鹤医生上的门诊,吴同和未上门诊。30日吴同和到市里开中医药学会换届会议,未上门诊。而黄利送给方友平10万元却能说得清楚,是在方友平院长办公室,方收了以后,放在办公桌后面的柜子里,锁上了,放了半个月。
第六,收受数额存疑。黄利先说是2万,后改口为5万,最后说成10万,而吴同和先说是4万,然后多次改口,分别为4.5万、4.8万、6万、8万,最后说成10万。而黄利送给方友平10万元却说得清楚,就是10万,前后说法没有变化。
第七,“赃款”去向存疑。吴同和先说是存到自家附近的农业银行了,其实他家附近根本没有农业银行,后又说是每月一、两万元不等交给自己的老婆陆萍了。虽然吴同和有将工资和奖金之外的其他收入(包括心内科奖金、外出讲课、做评委等)凑成整数(一般是凑成八千或一万元)交给老婆陆萍的习惯,但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8月吴同和工资和奖金以外的收入情况来看,不能说明吴同和交给老婆陆萍的十多万块前,就是收受黄利的10万元和左坤的2万元。如果是这样,吴同和交给老婆陆萍应当有20大几万块钱。因为,这段时间吴同和工资奖金之外的收入就有十几万,具体见后面的附表。
第八,令人疑惑不解的是,黄利在没有得到公司老板赵宇许诺的情况下,为什么自己掏钱替公司行贿呢?
(二)关于收受左坤两万元也有疑点
虽然收受左坤2万元是吴同和自己先交代的,但吴同和已经自述是为了取保候审回家过中秋节而编造的。这一说法有一定的可信度,因为吴同和同时还编造受收了徐州一个医疗设备公司小王1万元、无锡一个医疗设备公司小陈5000元、上海一个医疗设备公司小张5000元的所谓“事实”。而这些所谓的“事实”,经侦查机关侦查,都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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