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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扶沟法院法官为官不为,致百姓打官司8年无果

河南省周口扶沟法院法官为官不为,致百姓打官司8年无果

河南省周口、扶沟法院法官为官不为,导致百姓打官司8年无果

    1993年马富林和马勤、郑俊华夫妇在扶沟县黄泛区四分场合伙做了15年的化肥生意,2007年因马勤搞传销导致生意无法经营,散伙分家协商无果,马富林于2008年凭三方合伙协议和录音证据上诉至扶沟县人民法院,官司打8年无果,期间官员一些违规行为如下:
    1.扶沟法官张银峰私改证据、收退现金:扶沟县人民法院法官张银峰在(2009)扶民重字第27号判决中私自更改协议内容(将“三人组成”改成“分成”和“以上财产归以上三人所有”改成“归三人所有”)最终以无法认定合伙关系败诉告终。张银峰在送达判决之日将其之前向原告索要的2200元现金退还了1000元,并称不能因为这点小钱丢了乌纱帽。
    2.周口法官李俊华恃强凌弱对案件随心所欲宣判:2011年2月,在二审终字判决书下达之前,周口中院李俊华找马富林调解,说:给你8万元这案子就这样结束吧,并说马勤方只肯给7万。并一再强迫要求马富林同意调解,否则一直压迫恐吓说:“如果不愿这样,叫你马富林到最后啥也没有,一分不给,还打一身病还没有一分钱。”这是李俊华原话。
    3.周口法官张玉梅私改证据、推诿扯皮:2012年5月,周口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李顺启的助理张玉梅,在再审审判过程中,把马富林提交的再审申请弄丢了,(再审申请一共四份:原被告各一份,周口中院长一份,省高院一份),李顺启在审判开始没几分钟接个电话就走了,就没有对马富林提交的新证据核查质证就直接下判决维持原判了,还把他提供的新证据“判决书”改成了"调解书"。 2012周民再字第19号判决书于2012年5月17号已经下判决维持原判,马富林不服就到河南省高院申诉,本来在2012年就可以在高院立案,可是高院立案需要终审判决的送达回证,送达回证在张玉梅手里,马富林多次问她要她一直不给,怕他在高院立案,一直到2013年3月份才给他,等他拿到送达回证去高院立案时,高院刚出台一个新政策从2013年1月份开始民事案件二审终结不再立案。这明显就是张玉梅故意拖延时间不让马富林在高院立案。后来宣判结果是:依然是维持原判。(院长已经让重新审理了,依然还是没审理就维持原判了。)
    4、扶沟法院张国合为官不为、推诿扯皮:马富林于2013年以履行协议为由上诉,判决并未按照协议内容依法分割财产,而是按照当年协议价款判给马富林9万余元,2013年判决已经生效,2014年6月17日向扶沟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在扶沟法院执行二厅中由张国合负责,2015年5月份交给技术科刘科长3000元评估费,2015年6月2号下评估报告一共12间楼房其中3间房屋评估价格48万元,扶沟法院执行庭张国合一直推脱不执行。上周推这周办,这周推下周办,一直拖延时间就是不执行!判决已经生效一年半的时间,扶沟县法院以各种推辞延期至今未执行到位。
    自从2008年初上诉至扶沟法院,周口法院,河南省高院,至今已经长达8年多的上诉历程,光判决书和裁定书都多达10多份,十五年的辛劳至今却分文未得到,上访数次却无回音, 马富林于2015年11月13日投诉至河南省人民高院,2015年12月12日河南省高院接到投诉,2015年12月22日周口中院接到投诉,至今没有任何进展。2016年1月8日给大法官留言回复说马富林同意协商解决,其实马富林一直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从来不同意协商,请上级有关部门彻查此案并督促扶沟县人民法院尽快强制执行,如今年迈花甲的老人马富林已经身心疲惫,由于常年睡在农药仓库里患上了哮喘病,也无力奔波只能求助于媒体、微博、朋友圈,希望公众媒体能帮助老人还他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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