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房屋提前退房未开收据并且在验收房屋之后发现房屋问题

房屋提前退房未开收据并且在验收房屋之后发现房屋问题

我租的是25年前的房子,一个月600块,押金500块,房屋34平米,地板铺盖面积20平米,均为房屋建成当时的不规则木质地板。

我租的房子由于个人原因提前退房半个月,在退房的时候房主没有开发票或者收据,并且依然留着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提前退房之后房主换了门锁,并且在之后向我的银行卡里打来了200块的房屋押金。在合同上的退房日期之前退房之后房主没有开任何收据这是不是不合理行为,因为没有收据的话是否能说我是还没有退房?

在此之前房屋由于潮湿问题,以及平时使用洗衣擦地等原因,木质地板部分出现了变形和损坏,因此房物里面全部铺盖了地板革,退房时双方确认房屋问题房主没有发现地板损坏,大概一星期之后房主找到我并且要求我进行对地板的赔偿。在退房一周之后回来找我说房屋损坏问题算不算合理,是否法律上对此有严格规定?

另外因宠物偶尔在阳台排泄,导致阳台内异味较重,对此在退房一周后房主说异味难以彻底清除,导致房屋半年到一年内难以租出,要求我赔偿其4-6个月的房屋租金,这是否合理,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