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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超过208小时才有加班费合理吗?

[法律咨询]超过208小时才有加班费合理吗?

  说说我们厂的待遇 底薪850 加班费5一小时 下个月加班费7元 26天制 试用期1个月 没签合同
  
  一天上上11只半钟头 星期六都要上班 放星期天一天假 现在赶货连星期天也要加班 按照5元加班费算上
  
  辞快工要扣一个星期的工资 想辞慢工没门 我们厂基本都是辞快工的每人都要白帮他干一个星期
  
  没上满的话按底薪计算 晚上加的班也白做 比如说要是上15天班没够208小时就按425这样
  
  辞工有这样扣工资的吗?
  
  请问我厂里一个月要上满208小时才算加班费劳动法有这样规定的吗?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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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您自己也清楚工厂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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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企业来说,一个月加班208个小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但劳资双方本身就是一个平等选择的关系,在你已经工作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企业向你支付你应得的劳动报酬,特别是法定的加班费。另外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的话,是不能作为约束员工的依据的。
  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需要,可以进一步咨询:li-baggio@139.com
  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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