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信国法的神圣和尊严,十多年来坚持不懈的依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我的合法权益!个别法官和领导却无视中央领导批复、蔑视省厅纪委的铁证、鄙视浙高院权限15万调处事实以及义乌法院责成同一位王副庭长因为‘司法调解书至今未送达却被法院无据强制执行案’当面认错并赔偿4.8万元法律事实?义乌法院(1999)义执字第4645号确凿无误的裁决:本院于1997年11月5日作出的(1997)义城东民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黄昌武于1997年12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对于144天“上诉”又一再采信伪证的不法事实?竟然熟视无睹?!居然在浙江高院齐奇院长签名指令再审纠错后,仍不顾法律事实、藐视法律
法规、明确违法、仍然有错不纠的维持原判?!违反了在正常情况下进入“再审程序”,特别是经再审,未认证新证据的,就必须依法改判,必有“猫腻”!导致了再审处理后的再次反复?!我多次依法申告,浙高院竟拿出1992年的过期条文糊弄百姓,无理剥夺申诉权?!
赶上中央决心整治腐败,中央政法委终于《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就这"三个意见"回答了《学习时报》记者的有关问题:体制机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和关键。充分发挥机制效应。"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