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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抢婴儿 应定何罪

当街抢婴儿 应定何罪

事发顺德 母亲闻声裸身冲出浴室 但带着孩子的摩托车已远去 当地警方已展开调查

27日傍晚,帆帆被两名不明身份的人用摩托车抢走,被抢走时5岁的大儿子淘淘曾在旁奋力救弟弟,可惜被人用力推开。杨钱钱不顾一切,从浴室里裸身跑出想救出儿子,可连儿子最后的哭声都听不到……

这是顺德十年来第一次发生抢夺儿童案。


目击者:

两黑衣男子骑摩托作案

就在27日下午5时,和往常一样,母亲杨钱钱从幼儿园接回大儿子淘淘,随即进屋烧了一壶开水,为兄弟俩洗澡。儿子们刚洗完澡,母亲就给他们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嘱咐淘淘在屋外要看好弟弟。弟弟帆帆是2008年12月出生,只有11个月大,还不会走路,在家老是哭。

母亲将帆帆小心地放在竹制儿童车后,让淘淘帮忙推着走,止住哭声。趁着刚烧开的水还未冷下来,在5时25分的时候,母亲走进浴室洗澡,没想到悲剧发生了。

目击者梁先生正在杨家附近,他说,当时他见到一辆红色摩托车上载着两名穿黑色西服的男人,一眨眼工夫停在了儿童车旁。只见车前的一名男子死死地抓住儿童车,另外一名男子迅速地抱起帆帆往衣服里塞。“当时大儿子还抓住帆帆,被第二名男子一把手给甩开,帆帆被抢走时哭得很凄厉!”梁先生说,大儿子淘淘当时都傻了,可能年纪太小,知道弟弟被抢走后,马上转身回屋去了。

“当时我只听到孩子的哭声,马上跑出来看!”杨钱钱家对门的小卖部是孩子舅母开的,平日非常熟悉帆帆的哭声,一听不对劲立马跑出去看,结果只看到摩托车的尾气拐入旺岗小学旁边的大马路,连车牌号都来不及记下。

母亲:

闻声裸身跑出浴室救儿

“我真后悔让他们在马路边等我洗完澡!”母亲杨钱钱回忆道。和往常一样,她刚进入内屋的澡堂洗澡,不到3分钟,就听到有人大叫一声,随即传来一阵轰隆隆摩托车发动的响声。随后,大儿子跑过来在门口说了句:“弟弟被摩托车那个了。”

一听“那个”了,杨钱钱第一反应是不是小儿子被摩托车给撞了。顾不得擦干身上的水,杨钱钱裸身跑出了屋外。这时哪里有帆帆的踪影,只见舅母在旁扯红脸激动地说,帆帆被抢了。

“当时脑袋轰的一声,甚至没有反应自己还没有穿上衣服。”杨钱钱说,她急忙回到屋内,顾不了再穿上衣服,立马拨打了旁边治安亭上显示的报警电话。


这两天,一家人几乎没有好好吃过饭。好在尽管大儿子目睹了弟弟在眼前被抢走的境况,因年纪太小,影响不大,依旧会和邻居的小孩玩,只是时不时就会有人问他,当时弟弟是怎么被抢走的。截至发稿为止,帆帆依旧没有下落。

顺德警方:

10年来首宗小孩被抢案

对于龙江小孩家门口遭抢案,昨天下午龙江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政府已立即安排多个部门联合村委会,对受害家庭进行安抚。

“这是顺德10年首宗发现小孩被抢的案件!”该名负责人表示。记者了解到,昨晚7时10分,顺德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回应道,事发后,区、镇两级公安部门从不同警队中抽调精干民警,已经组成了专案组,全力对“帆帆”被抢案展开侦查。

目前,此案正在侦查中。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此案该如何定罪?


我的看法是:仅从新闻中提供的情节看 只能往非法拘禁罪上靠了


首先 罪犯的犯罪对象是婴儿 也就是说 犯罪的客体是人身 故只能考虑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各罪名

遍查该章31个条文 客观方面直接规定抢劫活人的 没有(从另一角度看 “抢亲”行为在实务中往往难以被定罪处罚 也印证了这一点 2007年1月27日,轰动一时的“陕西抢亲”事件的抢亲者崔某被以寻衅滋事罪判罚 在学界和实务界引起颇多争议)

回到本案 挨点边的条文一是238条的非法拘禁罪  一是240条一款(六)项拐卖儿童(当然目前尚不知道罪犯会不会出卖儿童 如果只是抢去延续宗祧 则不符合)




由本案引申一步 假如有罪犯穷凶极恶 当街从一位母亲的怀抱中把婴儿抢走 又该当如何定罪呢?



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从新闻报道中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 必须定罪处罚 以儆效尤
如是拐卖目的构成bangjiazui
以现有的资料上看,也只能暂定非法拘禁罪.
楼上的观点好像有点问题吧,如果是为了拐卖也不会构成绑架罪呀,应该是拐卖儿童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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