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您因为经济困难无钱聘请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确认满足一定条件后,政府将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果您是特殊刑事案件当事人,比如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被指控犯罪,或者被指控的犯罪可能被判处死刑,即使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将为您指定律师提供免费辩护。

我有责任吗?

我于2009年12月25日接手一家浴室,在2010年1月17日晚上9点左右,一青年男子带着一个4岁左右的小孩到我浴室洗澡(后来知道这小孩是青年男子一个朋友的儿子),他独自一人洗澡去了(每人每次6元),叫小孩在外面烤火(浴室洗澡间外面另一间屋子里),也没有叫我帮他看护,我由于忙也没有注意。他洗澡完出来后,小孩不见了。后来才发现小孩掉到浴室外的一口井里,再也醒不来了。(井是公用的,周围的住户都用,但我浴室没有用这井里的水。井在我浴室外大约15米处)。出事后,死者家属找青年男子索赔18万,找我索赔4万,请问黄律师,这件事中我有责任吗?我的责任有多大?
要有也是次要责任,给予法律道义,你应该负补偿责任,而不是赔偿责任。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