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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就《IT时代周刊》失实报道发表声明

1024就《IT时代周刊》失实报道发表声明

来源:中国公关网
中国公关网讯 2010年1月5日出版的《IT时代周刊》发表了由记者丁乙乙、周元英撰写的独家报道《谁在操纵网络舆论》一文,对于此文,1024公司方面向中国公关网发来声明。声明表示,在未与1024公司进行过任何采访和沟通,也未对文章相关内容进行任何核实的情况下,该文对1024公司进行了大量的违背事实的污蔑和不实报道, 对1024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以下是声明全文。
  1、一零二四互动营销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简称1024公司)是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注于网络互动整合营销服务的网络营销公司。 1024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为国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网络互动营销服务,策划和执行的项目达到600余项,多次获得相关领域的网络营销奖项。同时,1024公司以专业的策划和网络营销服务能力,成为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会员单位、公关公司工作委员会成员,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成员,并入选2008年度中国潜力公关公司榜单。
  2、《IT时代周刊》记者丁乙乙、周元英在该文发表前,从未与1024公司进行过任何采访和沟通,未对相关事实进行核实。文中针对1024公司的报道,没有事实依据、没有调查、没有核实,完全违背客观事实。该文恶意地将1024公司诬称为“网络打手公司”,还子虚乌有地杜撰编造1024公司攻击华为、奇虎等公司,误导读者相信1024公司从事的是不正当的业务,从而影响了1024公司的企业形象,降低1024公司的社会评价。
  该报道完全违背了新闻报道所应遵循的真实、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公然炮制“操纵网络舆论”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置正常开展网络营销业务的相关企业的正当利益于不顾,引述所谓相关人士的所谓“内幕”,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地抛出各种“结论”,严重伤害了1024公司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3、 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新闻记者使用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IT时代周刊》记者丁乙乙、周元英完全不顾事实,不经采访编造结论,肆意践踏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4、1024公司已要求《IT时代周刊》公开道歉并积极消除影响,同时要求对虚假报道作者丁乙乙、周元英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如《IT时代周刊》拒不接受,1024公司将按照《出版管理条例》赋予的正当权利,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维护1024公司的合法权益。
  5、1024公司欢迎媒体进行正当的舆论监督,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愿意配合媒体采访需求,对1024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公开、公正的报道。
  一零二四互动营销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6日
人家对这个“操纵网络舆论”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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