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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就应该先救人后收费

医院就应该先救人后收费

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在2007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向各地各级医院提出规范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的5个要点,其中特别强调,对急诊抢救患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2007年03月31日《新京报》)

  医院本来就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地方,对于病人就应该采取一切手段,不惜一切要救护病人,可目前的状况是医院见到钱才能治病救人,即使再危险的病人,交不上钱,你只能等着受痛疼,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医生却是放着病人不治,从而让一些小病酿成大病,危险病人失去了生命,这样医院就失去了其应有的职责,而是成了赚钱的机器,真是应了“天下医院到处开,有病没钱你也别进来。”对于那句话。

  对于一些危重病人,作为医院应该一边救人,一边让家属交钱,实行治病救人和交钱凑钱,两不误,两手都去抓。事实上遇到危重病人和一些事故病人不管是家属和朋友都是为病人的生命为第一,一心忙了病人,有时间或者遇上深更半夜,取钱和凑钱都是来不及,那么作为医院有义务有责任先救人,再让家属办理一些医院手续。

  目前对于一些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当然也有一些病人确实是凑不起医疗费用,或者由于家庭负担过重等等原因,一时造成了医院的欠费问题,但我们医院不能因为这成为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其实我们可能通过一种方法方式进行解决,或者通过一些社会救助部门或者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在社会上通过捐款等方法进行解决一部分,医院再减免一部分,这样可以解决问题。对于一些确实是有能力交清费用或者故意欠费不交者,我们对于病人而不应该采取不去治病救人的措施,而是在治病救人的同时,通过一定的法律渠道进行追缴,这样既不让医院受损失,也不耽误病人,这才是一种两全其美丽的方法。当然过次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医疗机构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对于这种治病救人的事就是大事,既然这次会议上提出了这个问题,可见这也是一个影响面大,而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我们就应该采取坚持以患者利益为先,加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规范的有效办法去治理整顿,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去解决,我想这个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不管怎么说,医院就是治病救人的地主,理应该先治病后交费。

我认同

这种方法我认同,现在许多医院就是不管你死活,反正有钱就医,没钱,那怕眼睁睁的看着你死在医院门口也不管,几前年,我的一个朋友在晚上撞车了,全身是血,拉到医院放在门口再流了差不一个钟的血,原因当时钱不够,好在后来凑足了钱拾回了一条命,所以有时想想人真的够冷血的,特别是手撑握着生死大权的医生,可能早已麻不仁的忘了自己救死扶伤的职责了,唉,这个社会还真的是说不上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呢?
医生本来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只不过被金钱玷污了
医生是“白衣天使”.............
没钱................还要..............
天使服务.................没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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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这是一个美好的理想
能不能实现......

祈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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