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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闲着没事净扯

《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闲着没事净扯

据《法制晚报》报道,我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据说,这个《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首席起草专家是中国社科院法研所某教授。这位教授说这部“法”原来叫作《动物保护法》(笔者注:不是早已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由于有人表示无法接受《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中“动物保护”以及“动物福利”的提法。因为有人“觉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所以便将《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改成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笔者也以为“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尤其是穷人的福利。如今这世上,毕竟还是穷人多。那么多穷人失业,那么多穷人在外打工,那么多穷人买不起房子,那么多穷人看不起病,那么多穷人的孩子上不起学;当务之急是解决这些穷人的生存问题。不是说“以人为本”嘛,人毕竟比那些猫狗重要得多。况且,由于穷人日益增多,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已经是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放着这些大事不抓,看着这些急事不管,却搞什么“动物保护法”,纯属本末倒置。

我国自古以来便有食狗肉的习俗,不仅许多汉族人将狗肉视作美食,我国近200万的朝鲜族人更是将狗肉视作餐桌上不可缺少的美味佳肴。说“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难道少数人的正当权利就可以被剥夺?猫狗之类毕竟不是野生动物。什么“反虐待动物”,猪、牛、羊、鸡、鸭、鹅都是动物,如果“反虐待动物”的话,那么这些动物的肉也不应当吃。所有的中国人都去当和尚、尼姑好了,或者都成为素食主义者。至于说什么,“‘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如果说“残酷”的话,杀害本身就是所谓的“残酷”,无论是利刃还是钝刀。

所以,笔者以为那位首席起草《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教授还是拉倒吧,支持那位教授起草“反虐待动物法”的有关部门也拉倒吧,不要闲着没事净扯哩哏儿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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